第30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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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出門啊!”
關了門; 林楓自言自語; “你說不出,就不出; 我偏出去!我明天就出去!”
她把網購的行頭找出來,假髮戴起來; 大號的女式長袖T恤套上,休閒褲一穿; 再來個平底鞋,然後化個簡單的妝,齊活!
把鏡子一照,還行; 就是178的身高有點顯眼。不過,因為化妝後的面容還是比較柔和; 偏女性化; 能讓人覺得; 是個高個子的女模特。
還不錯,別說; 路明奇這底盤還行。這長臉; 五官清秀精緻; 在假髮映襯下; 那上挑的丹鳳眼居然流露著風情,很適合扮女裝,雖然他從來扮過。好像在一個節目裡,導演慫恿他扮女裝,化妝師也說,路明奇扮了女裝會很合適,因為五官清秀柔和。但是,路明奇不幹。
這就是這個人不太適合演藝圈的原因之一,不夠拼命努力,也沒法徹底放下身段,有時候又太較真,缺乏為藝術獻身的精神。
演戲不能完全放開,唱歌不能苦練,上綜藝又不夠娛樂精神,所以經紀人總是恨鐵不成鋼,明明有好的開端,有不錯的外貌條件,還有粉絲基礎,可就是越走路越窄,還三天兩頭被惡評,老被人罵渣男。有的是被冤枉的,有的是確實沒處理好事情。但更多的時候,是他懶得解釋,也不願意解釋。
不過,在有些事情上,路明奇確實不夠誠實,雖然這是公司教的。比如,學歷,明明只有高中畢業證,卻對外報了大學學歷,還有身高也有水分。其他的很多事情,都能解釋,但是,造假卻是無法解釋的。謊言就是謊言。
身高是沒辦法了,這學歷還是可以想想辦法的,大不了去上學唄。對,去上學!
公司肯定要雪藏汙點藝人。而路明奇跟公司簽了七年合約,現在才過了三年,還有四年。毀約要賠錢,一千萬。而且,合同裡還規定,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參加任何演藝活動。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只要公司不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