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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非。”
“嗯哼。”
“厲列儂!”
“想都別想,那是我掏錢給你買的衣服。”
許戈還想再說什麼。
“許戈,我得告訴你,距離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見面時間就只剩下三十分鐘。”厲列儂以一種無比幸災樂禍的語氣宣佈:“還得提醒你一點是,從這裡到你們見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鐘的車程。”
什麼?!這個混蛋一定是故意的。
頓腳,朝著自己房間走去,也就是說,給她準備的時間就只有十五分鐘。
十分鐘後,許戈拿著手袋橫抱胳膊朝著那個擋在她門口的男人呲牙:“把手拿開,混蛋。”
厲列儂大半個身體擋在她房間門口,而橫跨的腳牢牢攔住剩下的空間。
這個男人提出的交換條件讓許戈瞠目結舌。
抓狂,哭笑不得:“赴約擦口紅是禮貌!先生!”
不為所動:“不僅要擦掉口紅,而且還得把那輕浮的耳環拿下。”
耳環?輕浮的耳環!耳環哪裡輕浮了?許戈真想把包狠狠往著厲列儂那張一本正經的臉上砸去。
她並不是愛美的姑娘,偷走哈桑家牛仔褲的聖殿士對於她來說是特殊的存在,總不能讓她逢頭垢面的出現在他面前。
起碼她在他眼裡得那樣:嗯,還不錯。
頓腳,目光有多兇就有多兇。
自然,他是不會把她的兇相放在眼裡,嘴裡輕飄飄的:“這樣也好,我打電話給金沅,說實在的,我壓根不想開車。”
混蛋,混蛋!
狠狠擦掉口紅,恨恨的:“一人讓一步。”
厲列儂還在做思考狀。
這個混蛋!
“不管怎麼樣,耳環我是!不!會!摘!”
第十五分鐘,厲列儂拿開手,從他面前經過,不甘心,回頭,許戈把豎起的中指送到厲列儂面前。
厲列儂開著車,許戈坐在副駕駛座位上,車子往著距離他們最近的小廣場。
華燈初上,半人高圍牆圈起來的廣場大約可以容納一千人聚會,那是從前住在這裡人們用來兜售香料,節日聚會的場地。
車子停在圍牆外,剛好是約定的時間點。
拿著手袋的手被拉住。
“又想幹什麼?!”臉看也沒看他,沖沖說著。
“女人讓男人等五分鐘也是一種禮儀。”他如是說道。
哈!
側過臉,臉朝著他,用一種誇張的不以為然語氣:“這話我可沒聽過。”
厲列儂再次斂起眉頭,在那道視線下許戈有種做賊心虛的感覺,剛剛她趁著他不注意的時偷偷的擦了口紅。
目光停在她唇瓣上,他說:“許戈,你說接下來的五分鐘裡我們要做點什麼?”
“什……什麼?”結結巴巴的,因為他正在朝著她靠近。
一靠近,氣息灼灼,在特屬於他獨一無二的氣息裡,身體柔軟雙頰發燙,在他唇貼上她的唇時,沒有志氣的閉上眼睛。
被吻得渾身發軟。
睜開眼睛時,唇瓣上的口紅沒了,連同她偷偷放進手袋的口紅也沒有了。
這個混蛋。
終於,忍無可忍,握緊手袋,手袋朝向他。
他沒有做出任何躲避動作。
最後那一下,她還是沒有把手袋往他頭上砸。
惱怒瞪著他:“說我幼稚,幼稚的人是你!”
猝不及防間——
“許戈,我嫉妒。”
一呆……
“我嫉妒那些繁星閃爍的夜晚,嫉妒你為了去見他戴耳環,嫉妒你為了去見他擦了兩次口紅,還有……”他垂下眼簾:“你的耳環一點也不輕浮,不僅不輕浮而且還很可愛,關於那件衣服,穿在別的女人身上我不知道是什麼效果,但穿在你身上時,我第一時間在心裡想的是,這衣服的設計師是怎麼想的,這不是在變相的增加男人的犯罪率嗎?”
這些話就這樣猝不及防間來到她耳畔,說這些話的男人和傻里傻氣撞到廣告牌的男人一樣可愛,一樣的讓她怦然心動。
“阿特……”那喚著他名字的聲音軟軟的,甜甜膩膩的。
“許戈,我還後悔自己為什麼要硬裝成那種很大度的好人,讓你去見他,還有……”又長又密的眼睫毛抖動著,掀開:“你現在很好,即使不穿漂亮的衣服,即使不擦口紅,即使不戴耳環也可以很驕傲的站在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