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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我從來沒出過遠門,也記不住路,我記性不大好。”因為記性不怎麼好,她總是要把喜歡的東西畫下來,時常翻出來看看,否則時間隔得久遠了,她就又會忘記。吃過的東西,看過的風景,都是一樣的。她不是不會恨人,但她覺得恨也是白費力氣,因為遲早會忘記。她就是那種記性被狗吃掉的人,“不逃的話,至少還能吃飽。”
又是吃!小乞丐從沒見過這麼大胃的姑娘,他簡直懷疑這姑娘的胃裡住了只胃妖。
“那到了泠水縣你為什麼不跑,你不是認識泠水縣的捕快麼?你可是讓他來救你……”小乞丐忍不住站在了纖纖的立場上。
“如果我讓他來救人,那你怎麼辦?”纖纖舒了一口氣,將心底的擔憂一古腦倒了出來,“我不能讓他把你打死了,再說……我其實,也差不多忘記他長什麼樣了。”
對於纖纖來說,小乞丐等同於一隻叫化雞,而霍延年,就等同於一隻芋荷烤鴨,她就是這樣把人記住的,至於臉,她都忘記了。
小乞丐沒料到她居然會在那節骨眼上為自己著想。
纖纖不是蠢笨,而是想得太過周全,進一步說,這悠遠的思慮之中還帶著一絲看不見的溫柔。
纖纖生得美貌,可是那心存的善念卻比表面皮相美上了千百倍。儘管她口口聲聲說他是壞人,心底卻認同了他,把他當成了朋友。
他給過她半隻叫化雞,他陪她說過話,她只記得他好的地方了。
“我走了,你要怎麼辦?”單憑這句話,她就能把小乞丐當成了朋友。她都聽見了。
要逃只能今天逃,可是,時間已經不多了。
小乞丐還傷著,傷得很重,他連站起來的力氣也沒有。
“喂,你叫什麼名字?”小乞丐咬了咬唇,在這電光火石的一剎那,下了一個偉大的決定。
“我叫柳纖纖。”纖纖答道。
“我叫硃紅。”小乞丐也報了名字。這樣,就真的算是朋友了吧?
他是漳州朱家的公子,但朱家貪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