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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林然低頭挾菜,說得好象他們倆有什麼似的。她就不該心軟,半年前在信裡糊里糊塗就答應這小子,做女朋友,怎麼做啊?除了之前回來過一次,偷偷呆了一天半,陪著這傻小子看了這套房子。餘下的,她什麼也不曾為他做過,只顧著吵架。做男女朋友之前吵,做了男女朋友之後還是吵。她每天學習這麼忙,睡覺關燈之後還得打著手電伏在被窩裡給他講道理說人生。
累,真累。
還不如退回到普通朋友檔。
林然於是輕率的說:“宗之偉,我們分手吧。”
自從成為男女朋友,“分手”這兩個字宗之偉在信紙上看見一不下上百遍。但親耳聽見這還是第一次。
宗之偉的心臟輕微的一疼,再疼,很快如遊絲般細細密密的抽搐起來。
分手,憑什麼啊?
且不說這麼美的妞,這麼多年的渴望,自從那半個月,有人俏臀大波幾近半裸的來到他的床頭,他卻巋然不動,宗之偉就知道,他是真心愛林然。
不是可憐,不是惋惜,不是同命相憐這幾種情緒中的任何一種,或是混合。他是真的喜歡,不,是愛這個名叫林然的女孩子。
喜歡他的美麗,果敢,機智,善良,天真。
在她沒有答應做他女朋友之前,瞅瞅林然都在回信裡給他寫些什麼啊。歷史文學地理人生,通篇大道理,象他這樣運動神經絕對發達,把功課優異當做是一項晉身之階,喜歡與哥們兒宴飲作樂,對如何把關係混得鐵磁有著天然敏感優勢的人來說,林然的信就是最好的催眠藥。
宗之偉總喜歡在入睡後拆開,一邊看一邊感嘆,她的字是多麼的娟秀,她的信紙是多麼的白多麼的香,信件的篇幅真長啊,幾乎和她的身高一樣————宗之偉氣喘,腦子一熱,立刻到達某個high點,然後滿足的,沉沉睡去。
宗之偉深信,愛是做出來的。
他兩眼放光的緊緊看著林然,好象她之前說的不是“分手。”而是嬌滴滴一聲“之偉,我都依你。”
鼻血三五滴,落在宗之偉的飯碗前。
林然失望極了,低聲說:“你變了。”
不再是從前記憶裡,那個在她最痛苦的時候,討論問題條分縷析絲絲入扣在情在理,能夠出主意,定大局,聰明睿智的少年郎。
現在的宗之偉,個長了心思變了,變得她不知所謂,無話可說。
雖然她沒有戀愛經驗,但有一句話也是知道的:長痛不如短痛。
殷鑑不遠,回頭看看鐘泉的下場就知道了。
不合適的族類在一起,付出慘痛代價的,始終是女人。
林然揮手買單,起身要走。
宗之偉忍了這般那般的許久許久,現在是真的發怒。
他一把握住林然的手,使力強壓住她氣道;“分手,我不同意就不行。坐著,我還沒吃完呢。你男人都沒走,你慌什麼。”
作者有話要說:
☆、33
男人?
林然覺得這兩個字真是粗俗極了,如果是別人,斷不會說出這種話。但大庭廣眾間,快餐店裡人頭如湧,真鬧出聲,出醜的可是自己。林然只得強壓怒火,任由宗之偉使蠻勁把自己的手揉搓到發紅。
除了疼,心煩,討厭,林然倒沒啥別的什麼感覺。但宗之偉不行了,他呼吸急促,雙頰通紅,鼻子發出吭哧吭哧的聲響,好似一隻噴火的龍。
病了還是沒錢付帳啊?
林然疑惑,一雙妙目看來看去,嘴裡問:“要不要買點藥吃吃?”
邊上等位的,也不知是誰,噗的一聲就笑出來。宗之偉奮力掙脫林然的手,氣道:“還不快去買單。”
她就知道會是這樣,又不是沒錢,偏偏鎮日想著到她這裡來吃霸王餐。從前做朋友的時候如此,成了情侶後依然如此。
林然真的惱了,拎著包包就往外走。
錢她是付了,但是等宗之偉調勻氣息跑出來,哪裡還有林然的影子。這丫頭又沒隻手機放在身上。宗之偉百尋不著,老宗的電話倒是一個接一個的催。宗之偉如今哪肯搭理老宗,老宗在手機裡氣道:“小兔崽子,男人結紮了也是可以再放開的。”
這話都難聽到這份上,宗之偉不回家也不行啊。難得今天老宗沒有在客廳與辣妹上演真人秀。老宗穿著西裝斯斯文文端著一杯紅酒坐在幾十萬的沙發上裝高階。見到兒子,老宗劈頭就問:“你和林然進行到哪一步?”
上床,懷孕,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