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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有著一個成熟心理年齡的林夏而言,確實沒有區別,但對一個真正的十六歲少女而言,初戀可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那對她們的一生也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想通了,林夏也就不在糾結。
她不是少女,腦中並沒有過多的幻想,在她預想的以後的生命中,根本就沒有靳夜這般優秀的人存在。
重生伊始,她不過是想著為家裡多掙點錢,然後找一個對她好的老公,平淡卻幸福的過一輩子。
至於高富帥什麼的,還是寄希望於小說中吧。
每一位寫手,都愛她筆下的所有人,所有角色。
但是後面和靳夜這樣優秀的人扯上關係,然後發展出情感,確實出乎了她的意料。只是這輩子的她,不像上輩子那樣妄自菲薄,面對優秀的人那種打心裡透出的卑微,也在不知不覺中淡化了很多。
面對他們,她也能做到淡定自若,談笑風生。
有這樣的男人追求,她有何必端著架子,庸人自擾。只要守住自己的底線,在最美的年華,來一段這個爛漫的戀情,也未為不可。
林夏一身輕鬆,坐直身子打算告訴靳夜她的想法,轉念一想,還是得晾他一晾,就算不能讓他忐忑,也得讓他多緊張一會兒。
包袱卸下,濃厚的睡意又撲面襲來,林夏打了個哈欠,就淡定的睡著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是被手機鈴聲吵醒的。
是老媽,遭了,就算昨晚給老媽說了聲,她中午也該回家吃飯啊,怎麼忘了這茬。
暈,又習慣性的把自己當作三十歲了。
手忙腳亂的接通了電話,“喂,老媽。”
“夏夏啊,”林老媽中氣十足的聲音從話筒裡穿出來,“昨天清丫頭打電話給我說她公司有點事,讓你幫幫忙,還說晚了就直接睡她們家。那你今天還回家麼,回來我就給你留飯。”
“老媽,我晚上回家,不用留飯了,我就在清姐這裡吃飯。”
“你這孩子,倒真不客氣,別總是麻煩人家,人家幫了我們這麼多。”林老媽又開始嘮叨起來,她是真心喜歡陳清的。
對林老媽這種在小地方生活了一輩子的人來說,人家發掘了你,給你出書,還幫你託關係找人買房子之類的,讓林夏去她們公司幫點小忙本就是應該,幾乎算得上是分內之事,可不能太麻煩人家了。
林夏明白林老媽的心思,也知道在老媽的眼中,這些人算是她們家的“貴人”。林夏勸說了好幾次,都不能改變老媽這種飲水思源的心理,也只得作罷。
“老媽,我知道的啦,你不用擔心,就是昨天忙的太晚,清姐說我一個人回家不安全,她工作了一天也很幸苦,我就直接在她家休息了,你不用想太多啦。”
“那你今天不就是沒有去學校,寫書的事雖然也重要,但是你現在是學生,學習才是最主要的,還是要把學業放在第一位啊!”這個事情揭過,林老媽又扯出一件事。
林夏無語,和林老媽好說歹說,這才安撫了她。
“老媽你放心啦,你看上一次考試我不也考的挺好的麼,我不會放鬆自己的學習的嗯,我明白,知道知道啦!我晚上回去就看書好麼,你真不用擔心這個”
好不容易掛了電話,林夏長長的噓了一口氣,真是累啊。
現在才高一,還有兩年才到十八歲。
哎!小孩子真是沒有人權。
正想著,就聽見敲門聲,“夏夏,你睡醒了麼,時間不早了,要吃晚飯了。”
林夏開啟門,見靳夜穿戴整齊的站在外頭,格外有精神氣兒。
“你這是要去哪裡?”打扮的這麼——額,隆重。
對,就是隆重。
靳夜瞥了她一眼,“今天是咱們倆正式確定關係的第一天,自然是要去約會。”將手裡的袋子遞給林夏,“這是你的衣服,換好了咱們就出門,我在客廳等你。”
說完,轉身離開了。
看著他的背影,再看著自己手上的袋子,林夏淡定的轉身關門。
既然想清楚了,也遵從自己的心意。
是一件淡黃色的及膝吊帶小禮服,陪一件白色小坎肩,看著很俏皮。
換上這件禮服,看著鏡中的自己,林夏覺得自己更清秀了幾分。
如凝脂般吹彈可破的小臉,如水般的沉靜的眼眸,加上那份不同於同齡人的氣質,讓林夏看起來很吸引人。
如果林夏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