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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說說笑笑,氣氛很溫馨。
本來就不早了,因為宋信突然造訪。林夏連晚飯都沒有吃。
現在她回來,勞拉把晚餐簡單熱了一下,和靳夜用了晚飯,兩人便上樓回了書房裡。
因為上一世的關係,她特別喜歡晚上上網,也喜歡晚上寫東西。
總覺得在萬籟俱寂的時候。寫出來的東西是最有靈性和感覺的。
若不是熬夜對身體不好,有時候靈感來了,寫著寫著,她估計自己能寫一晚上。
在空間的時候,那裡空氣極好。又沒有人吵鬧,也不用擔心誰來打擾她。
在裡面她就是吃了碼字,累了就睡。睡了起來還是碼字。
心無旁騖的投入進去,所以《錦繡》可是說是她最用心的一部作品。
剛開始的幾部作品太過稚嫩,尤其是當時頭上緊懸的對未來的恐懼和不甘,讓她絲毫不敢鬆懈下來。
她步步緊逼自己,熬夜讀書寫文,從一個鄉村小女孩,到現在在異國他鄉求學,面對眾多權貴侃侃而談。淡定從容的自己,中間付出了多少時間和汗水,林夏自己讀不清楚了。
只是有時候回頭想想。總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就這麼熬過來了?不再是那個在小公寓中混吃等死,總是有一堆破事的普通人林夏了?
“大作家。我來看看你的文章。最近怎麼轉型了,以後都不寫實體了?”兩人在各自的書桌後坐定,靳夜一遍翻看著網頁,一遍隨口問道,“不過話說回來,這樣挺方便的,在車上隨便拿部手機都能看到你寫的文,看到最新的內容。”
“嗯,網文確實挺方便的,不過網文太快餐,大家都是追求情節和爽快,很少有人能靜下心來看這裡面所有的東西,所以這書最後還是要走實體的。之所以在網路上發出來,只是不想讀者等書等的太辛苦。”
靳夜劍眉一挑,“沒想到你還這麼關心你的讀者,如此為他們著想啊!”
一般越是紅了的人,就越矜貴起來,自有一股傲氣。
林夏道:“顧客是上帝,這話對我們來說也是如此,讀者就是上帝。從寫書開始,我可是兢兢業業,和我同期的作家,哪個有我的作品多。”
靳夜點點頭,煞有介事道:“不錯,當你的讀者可真是有福。”
衝他做了個鬼臉,林夏笑了笑,躲到電腦後面看網頁起來。
她是個宅女,更是個資深書迷,平時沒事就喜歡在網站上面看書。作為一個讀者,看到自己喜歡的書,巴不得別人一天十更或者百更。
現在自己寫書了,才知道作者有多苦逼,一天到晚累的要命。
所以她現在有能力看正版的書,一般都會看正版。若是在某論壇或者盜版網站看了 寫的真不錯,也會回過頭來給作者一點打賞,以資鼓勵。
面對自己實在是喜歡的作品,讀者一般都不會吝惜口袋裡的幾塊錢。
幾塊錢,不過是一頓kfc或者是一支冰激凌的價格。
這時候的她們,更希望的是自己等的書能夠多更,自己喜歡的書的作者,能夠多為讀者考慮,用心呵護對待這本書,別爛尾或者太監了。
畢竟網文雖然氾濫,可真要在裡面找到一本寫的好,同時自己也喜歡的作品,倒也不吝於大浪淘沙了。
所以,對每一本自己喜歡的小說,林夏都是天天坐在電腦面前等更的。現在林夏看著點點女生網熟悉的粉紅色頁面,彷彿又回到了從前那些等更的日子。
登陸qq,瀟彤茜夏顏群早鬧翻了,居然有幾百條的聊天記錄。最新幾條瘋狂的閃動著,林夏喝著牛奶,悠閒的看了起來
瀟然若夢:夏夏這個傢伙,又是她沒有上來,尼瑪,等她上來了,一定要扁她
茜慕顏:同意,我做你的打手
彤憶昔:雖然咱們都是文明人,我也不贊同使用暴力,但是對待這種沒有時間觀念的人,咱就不能用一般手段
上面還有一大段的記錄,都是關於琉顏的新書《錦繡》討論。
看著她們煞有介事的樣子,林夏也頗有興致的看了起來。
將聊天記錄看完,這才在電腦上打字說話。
夏天:弱弱的舉手,我來了
瀟然若夢:啊啊!扁你,殺!
茜慕顏:每次都遲到,殺無赦
彤憶昔:雖然我想幫你,但是這次你真的犯眾怒了
夏天:我懺悔,不過你們聽了我的理由,就不會這麼說了
彤憶昔: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