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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是在最落魄的時節,經歷了最美的時光。
“顧磊,如果我早一點認識你,你一定會驚豔的,我以前是個大美女。”
顧磊笑一聲,戲謔道:“那可真可惜,我生得太晚了,大美女沒見到,只見到一個大粽子!”
我撲哧一笑,忽然就想起太阿公主府的那個白衣翩翩的管事。
也許就是經歷了太多荒唐,褪去了年少,才能懂得珍惜身邊的人。
重來一次,我身邊除了先皇之外還有許多當世俊傑,顧磊在他們中間太不起眼,甚至是有些不成事。可是在我眼裡,他已經是很好的了。
就像我們遇到了那麼些美人,他還是會喜歡我一樣。
並不是因為你是最好的我才喜歡你,也不是因為我喜歡你你就是最好的。我們不過是凡夫俗子,上輩子擦肩而過多了,這輩子就愛上了,如此而已。
再難過也是要吃飯的。我們回到住處,莊少俠已經在陪陳茜用午飯,看見我們便招手約來一起吃。
陳茜看看我們,眼睛紅腫著,抽抽鼻子,低頭扒飯。
吃著吃著,陳茜倒在飯桌上,我伸手去扶她一把,卻只覺後頸一痛,整個便昏了過去。
醒來的時候已經在一輛行進的馬車上,身邊只有還在昏迷的陳茜。忍著痛掀開簾子,一男一女的青年苗人坐在外面趕車,天色也已經昏黃。
那女子回頭衝我笑笑,甚是明朗,道:“姑娘醒了?彆著急,咱們走得官道,很快就能到錦城!”
我嗯一聲,退回馬車裡。
揉揉脖子,一封信從衣領裡掉出來。墨香已經沒有了,印泥也幹了,想來不是今日才寫好的。
撕開信封,除了一張薄薄的信紙外,居然還有另外一封信,也是寫給我的。我想了想,還是先開啟外面的信紙,內容並不是很長。
錦書:
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在去往南疆軍營的路上。
雖然我總說故國非故鄉,你們莫朝如何如何,可終究還是放不下。如論如何,這也是我的國土,這片土地上的百姓也是我的同胞,甚至於還可能有我的祖先。而且,這更是你原原本本的家國。
不用太擔心我,我是作為莊誠的軍師去的,並不會親上戰場。我曾經研讀過這場戰爭,希望能借以我對歷史的瞭解給你我的族人儘可能地減少傷亡。這也是我這文弱書生唯一能做的。
等戰爭結束了,你就跟我走,好不好?
別笑,也別哭,我這是在跟你求婚呢!
好吧我承認,我會去軍營,大部分原因是因為男兒意氣,還有一小部分是因為你。我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不求建功立業,只希望戰爭結束了就能安定下來,跟你好好過日子。
你很堅強,陳茜卻是軟趴趴的,我就把她交給你了,替我好好照顧她。
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父母且不顧,何況子與妻?
如果你沒有等到我回去,就開啟另一封信。但是我覺得可能性很小,所以你藏著就好,別沒事兒撕開玩兒。
附註,轉告陳茜,如果她肯聽話,回去之後我就親自把她嫁出去。
等我。
不想寫日期的顧磊字。
雖有早有心理準備,可是還是有些手抖。
上午跟他散步的時候我就猜到他要留下,他已經表現得那麼明顯了,沒有刻意去欺騙我,很好了。可是我竟然沒想到他早就有這個打算,也許是太過於想當然,忽略了太多。
以為他是未來人,又喜歡記錄,不會太過於插手史事,卻忘了,他也是個心懷天下的讀書人。
以為他跟先皇跟莊誠不一樣,會以我跟陳茜為先,卻忘了,他也是個一腔熱血的大男人。
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在國難之前獨善其身?
47
47、44、一腔江湖血 。。。
我們是連夜趕路,第二日中午便已離開苗疆。
陳茜窩在馬車裡一言不發,滿面憂思,幾乎不像是我認識的那個咋咋呼呼的傻姑娘了。
馬蹄亂踏,聲聲嘶鳴。
馬車停下來,苗疆女子推開車門,笑道:“姑娘,前頭有些事情,你們兩個安安穩穩地坐著,千萬別出來!”
我點點頭,握住陳茜的手。
外面吵吵嚷嚷的,似乎是許多人在爭執什麼不得了的事情。我掀開馬車側面的簾子探頭看去,只見數十來個打扮各異的青年攔在了車前,為首的不是別人,正是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