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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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原地,這個家裡我唯一不捨的就只有她了。“我出門一趟。”
“去哪兒?去多久?”
“不一定,”我說,盡力不看她的眼睛。“我哥回來你告訴他一聲,就說我走了,不用找我。叫他自己注意身體;你也是,照顧好自己。”說完,我轉身就走。
否則,可能真的走不出去了。
隨便買了張火車票,也不管是去哪的。反正去哪都無所謂了。沒有他的地方都是一樣的。
外面有點飄雨,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看著窗外。
一切都不一樣了,一切都是假的,都是謊言。建昌的真誠熱情,在我面前故意的示弱,都只不過是獲得資訊的一種手段。景楓對他的信任,在他面前對我的親密,只不過是用來不讓他起疑心。他是愛我的麼?或許是吧。可是那種溫暖和幸福就這麼輕易的被謊言擊碎,他對我的愛在冰冷的現實面前顯得那麼的蒼白無力。
落葉在初秋的冷雨中飄搖著,我的心也與那一般無二了。
要想體味生活的艱難,就一個人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去吧。找不到工作,錢又很快花光。幾天過去,我就只剩下十幾塊錢,可是還沒有住的地方。一個人在夜晚走在陌生的街道上,那種淒涼與落魄是難以描繪的。
街角有一家小飯館開著門,我走了進去。
“一個人?”老闆招呼我,“來點什麼?”
我要了一瓶二鍋頭,一碟花生米,就坐著悶頭喝起來。
即使落到這樣悲慘的境地,還是不能停止想念他。想念他的樣子,他的撫摸與親吻,他溫柔的表情,甚至是他的冷漠與嘲弄,一直想到我心如刀割。即使他並不是真的愛我,我對他的愛與思念也不會減少分毫。我從衣兜裡掏出空空如也的錢包,裡面是那張我從七月手裡贏來的他照片,照片上的他是永恆不變的俊美優雅。哥,你可知道我有多麼捨不得你?
我搖搖晃晃向外走,突然胃裡一陣翻湧。我順手扶住什麼東西,就開始嘔吐起來。
“你怎麼吐我車上了?”一個聲音在我身後響起。我費力地回過頭,一個高個子女孩站在我身後,身後還站了一個男人。我這才注意到我手裡扶住的是人家的車。
“對不起”我想向她道歉,可是無奈手腳不聽使喚,大腦也昏昏沉沉的,一句話還沒說完,就失去知覺了。
一覺醒來,已經是傍晚了。頭疼得厲害。揉揉眼睛看看四周,似乎是在一個陌生人的家裡。昨天發生什麼了?好像我喝多了
“你醒了?”走進來一個容貌秀麗的大男孩,“我還怕我走之前你醒不來呢。”
“我這是在那啊?”
“我家唄。你忘了?昨天你喝醉了,吐了我一車。其實也不是我的車,是我向朋友借的。”
哦想起來了,是有這麼回事。可是我明明記得昨天那是個女孩來著
“怎麼了?”
“沒什麼,只是我好像記錯人了,記得昨天是個女孩。”
他笑了:“就是我。肯定是你昨天喝多了錯把我當成女孩了。常有這事。頭疼吧?”
我點點頭。
“宿醉醒了就這樣,”他說,“過一會你吃點東西,我給你煮了點粥。吃完東西你能睡就再睡一覺,要麼就看看電視。我得上班去了。”他衝我笑笑,就離開了屋子。
大晚上的上什麼班?我有點奇怪,再說,他就這麼把一個陌生人留在家裡,能放心麼?
等他走了,我按照他說得到廚房去找吃的,果然有一鍋熱粥,還有幾碟小菜。雖然我現在沒什麼胃口,但是他做飯的手藝確實不錯。
吃完飯我打量了一下這間屋子,是很普通的兩居室,基本沒怎麼裝修,傢俱也很簡單,但卻乾淨整潔。一個獨居的男人能把屋子保持得這樣潔淨,真是十分少見。憑他屋子裡的擺設可以看出,他條件也不算富裕,看來他說的是實話,那車的確是他朋友的,他買不起。
若是他朋友的車,我吐到人家車上,他肯定要受責怪的。可是他不但沒有責怪我,反而還把我弄到家裡(不省人事的我肯定很沉),給我換了衣服,讓我留宿,現在他去上班,還很放心地把我一個人留在家裡,哪有這麼沒戒心的人?不可能吧?
俗話說,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我身無分文,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來,肯定不是覬覦我的財產,那難道是?天啊,怎麼辦?可是我是男人啊,雖然我是同性戀,可他不一定是,不對,昨天夜裡我遇見他的時候,他背後不是跟了個男人麼?還有,他屋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