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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絲馬跡,不過魏端公看了張三千那些字後覺得有點譜,這孩子不光面相靈氣四溢,一手字也同樣不沾俗氣,雖然稚嫩,但儼然有自家風範。
“真的假的?”張三千將信將疑道。
“我騙你有啥好處?我可從不做沒好處的事情。”魏端公一本正經道,其實圈裡人都知道蘇南魏千歲頂喜歡做損人不利己的勾當。只是對待張三千,魏端公還真沒啥惡念,就想找到了一塊暖手的璞玉,放在手心,就忍不住要雕琢一番。
“行,那你給我《龍門造像》和《鄭文公碑》,我偷偷練。”張三千乾脆利落道。
魏端公笑了笑,抬頭又看到那張做成飛鏢靶子的木盤,上面密密麻麻地扎眼,隨口問道:“三千,你三叔喜歡玩飛鏢?”
“喜歡。”
張三千頭也不抬,充滿自豪道:“三叔地手巧著呢,不管是匕首還是獵刀、扎槍,到了他手裡,就跟長了眼睛一樣,扎槍知道嗎?嘖嘖,你是沒見識過,我三叔那根扎槍三米多長,一紮一個準,再大的野豬也能被一槍洞穿,就跟二叔地牛角弓一樣霸道,二叔說了,三叔的手跟腦子一樣好使。”
“就你三叔厲害。”魏端公笑道。
“不信拉倒。”張三千撇了撇嘴道,“三叔扎槍扎魚扎蛇都沒話說,像那條蛇,三叔手裡只要有把刀,肯定一刀就能把它釘進土裡。你們城裡人除了狗多槍多子彈多還能做什麼,我們山裡人就得靠自己,二叔的弓,三叔的槍,那是張家寨最牛的兩樣東西。”
“到了大城市,手裡的槍再猛也不頂用,得靠兩腿間的那杆嘍。”魏端公輕聲笑道,眯起眼睛,嘴巴里似乎還留有蛇血酒的餘韻,回味無窮。這位在陳二狗一批人面前極不顯山不露水的男人腦海突然冒出個有趣的想法,大女兒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要不把她送給二狗得了。
第九章 大流氓魏公公
晚飯吃了蛇肉喝了蛇湯,魏端公大飽了一次口福,配上讓陳二狗加了點草藥的小酒,一頓飯吃得酣暢淋漓,摸著肚子叼著煙,魏端公懶洋洋走在小區內,眼角餘光突然瞄到一個很容易被記住的身影,王虎剩,魏端公嘴角上揚了一分細微弧度,笑得玩味,故意不去理睬那個比他矮將近一個腦袋的有趣傢伙,魏端公也玩古董,知道真正的好東西十有**不在市場上,拍賣會偶爾有一兩樣讓人驚豔的玩意,但價格高了,要想低價弄到讓外人眼紅的寶貝就需要身後那位“小爺”,魏端公肯定經王虎剩那雙手的國寶級文物未必就比大收藏家來得少。要不是從非正常渠道瞭解到底細,魏端公一定會走眼,沒法子瞧出這傢伙還是個有大故事有來頭的猛人,魏端公一根菸抽完,安心在山水華門做保安的王虎剩還沒上前搭話,等到魏端公掏出煙抽第二根,王虎剩才快步跟上,魏端公恰好將那根菸順水推舟遞給他,並且還替他點上,王虎剩也沒矯情地露出受寵若驚那一類臉色,一是不清楚魏端公冰山下的根基,二來王虎剩好歹也是刨墳挖墓那一行業的榜眼,又沒把柄在魏端公手裡,他也懶得表演一番早就爐火純青的卑躬屈膝,等魏端公把自己那根黃鶴樓點上,王虎剩這才開口道:“魏爺,看得出來,你對風水和毛筆字都有研究,還不僅僅是抓住了皮毛,已經登堂入室,放在今天,很不簡單。”
“放在我身上其實也簡單。”
魏端公吐出一個菸圈,輕笑道:“我呢,是苦地方出來的人,運氣不錯,年輕的時候也肯打拼,靠著一點小聰明賺了點錢,買了房子買了車買了女人。然後問題就來了,我不知道怎麼把血汗錢花出去,你說尷尬不?加上經歷過一些波折和起落,乾脆就靜下心來練練字,看看書,跟幾個老前輩喝茶下棋。二三十年下來,總算摘掉了暴發戶的帽子,這事情,誰做了二三十年都有我今天的那點皮毛見識。”
“謙虛了。”王虎剩搖頭笑道,一張嘴,就露出那一口缺了半顆門牙的暗黃色牙齒,他這種人就算西裝革履坐在西餐廳,也會被認作是一離開餐桌就回到農村旮旯頭扛鋤頭的農民,最好也是工地上搬運水泥的外來務工人員。世上千裡馬不少,少的是伯樂,關鍵是王虎剩這匹馬還從不叫喚。狗不叫還能咬人,瘦骨嶙峋的千里馬就只能被拉去做最下賤地苦力。
“虎剩,說句不該說的,你要真跟錢沒仇,不至於在山水華門做保安吧?當然我不是瞧不起保安這份工作,這就像說讓諸葛亮做私塾先生是沒問題,但總冤枉了那一肚子的錦囊妙計和那一顆大智近妖的腦袋。”魏端公混跡三教九流幾十年,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事自然不俗,到了王虎剩這邊。興許是腦海中“小爺”的形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