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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現在溫溫柔柔的樣子多好!很久沒有看到蘭妹的樣子了!
拾蘭見他說話蠻正常的,放了心,站起身來,卻見他說了一半就停了,不由得追問道:“你要告訴我什麼?你怎麼?”
任之初見她問得殷切,眼中滿是擔憂和關心,不由得脫口而出:“我喜歡你!”
說著,怕她再一怒而去,趁她還沒反應過來,一把拉住她的手,順勢起身,手指用力,握緊不放了。
見拾蘭仍是呆呆的沒反應,只目光奇異地看著他,任之初抬起一隻手掩上她的眼,忍著臉上的熱意,一口氣說:“我真的喜歡你!一直喜歡你!我想娶你!想保護你!想和你在一起!生生世世都在一起!”
說完,只覺得一陣暢快。
可感覺掌心被拾蘭的睫毛一下一下的掃過,心中湧起一陣一陣的恐慌,閉上眼,放下手,低聲道:“蘭妹,你,你要是不喜歡我,就走吧。”
好半晌,也沒感覺到拾蘭離開,反而聽見她的笑聲,任之初大喜,睜眼道:“蘭妹,你沒有走,你——”
他本想說“你也是喜歡我的”,卻先看到拾蘭抬起的手,白皙纖細的手指被另一隻手緊緊握著。
拾蘭甩了甩手,沒甩掉,看他一臉緊張的樣子,笑道:“你拉著我,我怎麼走?放手吧,先把正事說完。”
任之初有些失望地放開手,看著拾蘭的背影,想了想,開始說自己不用魔珠的理由。
那件墨藍斗篷,可以在穿戴者身周形成一個緩衝地帶,這樣,靈珠再吸收進來的靈力就是溫順的、可以控制的了。
任之初想要藉此來提升修為,也想要趁此機會研究,煉製出像墨藍斗篷一樣的法寶來,給其他的修士來用,解決他們不小心被靈珠附體的危險。
甚至,也可以趁此試驗一下這斗篷對魔珠是不是有用。
說完,他靜靜站著,看著拾蘭的背影。
一會兒,他不由自主地出聲:“咦,蘭妹,你耳朵怎麼那麼紅?”
拾蘭想起自己不聽他說完就大發脾氣,又想起他之前的表白,剛剛消退一些的紅暈又浮現出來。
偏偏他還問!
咳嗽一聲,還是不肯回頭,只道:“既是如此,我向你道歉,對不起,是我沒弄清楚就亂髮脾氣。只是,你要小心,不要讓靈力枯竭,也不要忘了帶替身小人。你要是,要是不小心死了,我就永遠也不會喜歡你了!”
說完,一跺腳,道:“你在這等著,我把你兔子捉回來!”
兔子?
任之初好一會兒才想起,拾蘭生氣之前,曾經捉了一隻大兔子來著。
想是趁亂跑了。
趁亂,呃,想起當時的狀況,任之初心喜之餘,也好生遺憾,如果,
不過,蘭妹說了,只要他不死,她就會喜歡他的呀。
以後,還會有機會的,一定會。
拾蘭磨蹭了好久才回來,拖回來一二三四,呃,五隻兔子。
一隻一隻雕塑一樣擺在那。
眼睛也不看任之初,只看著大兔子道:“你不是要研究魔珠嗎?要不要我再去捉幾隻?”
任之初見她這麼彆扭,自己心中反倒平靜了許多,笑道:“暫時夠了,等需要的時候再捉吧。辛苦蘭妹了。”
拾蘭又換了一隻兔子看,答道:“不辛苦,你快開始吧。”
任之初偏不,繼續道:“蘭妹,你不是帶的有桌椅嗎?坐下休息吧,喝點茶也可以。我這要的時間比較久一點。”
果然,拾蘭又換了一隻兔子看,手中卻不耽誤地拿出桌椅靈茶擺好,坐下。
任之初看得好笑,只說了句“我開始了。”就不再言語。
拾蘭則又盯著兔子看了半天,才好了些。
她才不會告訴任之初,她捉這麼些兔子,就是轉移視線用的呢。
她只微微動心喜歡過別人,卻還不曾被人喜歡過呢。
這種感覺,有點彆扭,有點害羞,也有點,蠻不錯的吧?
第一百零三章 珠聯
更新時間2014…10…6 8:04:50 字數:3213
天黑了又亮,拾蘭發呆完了之後,在周圍布了防禦陣法,開始寫符篆。
任之初則一直在研究那幾只兔子,看他們在魔珠的作用下身體中的力量時如何執行的,與自己體內靈珠的作用相比較。
當然,研究的手段有點不那麼溫和,少不了弄出點傷口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