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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來命令只要皇帝和中書同意就可以了,但是因為玄沐羽撒手不管事,所以特別得到信任而且擁有“參知機要”的尚書令理所當然地成為命令的制定者之一,而且由於他人老、官大、抓著所有的執行權力,因此這時候尚書令的權力變得無比龐大。
御史臺的長官改作左、右御史大夫(這是漢代副宰相兼檢察長官的名稱,我喜歡,所以這裡沿用),至於中央和地方御史的官職名稱不變。
以上是文職,再說軍事制度。
漢代是全民皆兵,每個人都要服三種兵役,一是到中央作“衛”兵,二是到邊境作“戍”卒,三是在原地方服兵“役”。前兩種從二十三歲開始,第三種從二十歲開始,這種年齡的安排有著中國社會傳統理念和社會環境的必然因素,這裡不說了。
漢代中央軍分南、北軍,南軍保護皇宮,北軍保護京城,換成現在的說法,南軍是中南海保鏢,北軍是首都武裝部隊。
邊境的“戍”,每人只要服三天即可。現在聽起來一定覺得很荒謬,但這是沿襲古制。還沒統一的時候,每個國家的國土都比較小,去邊境可能來回只要兩天,加上戍邊的三天,一個人只要帶上五天的乾糧就搞定了,很輕鬆。但秦統一了,卻沒改制度,一個人來回在路上花去的時間可能就要半年,所以就爆發了陳吳起義。到了漢代就變化了,還是三天的兵役,但是你可以透過交錢免疫,這些錢就由政府發給另外的人,由那個人代服兵役。
至於在原地服的“役”,則是每年秋天的時候由當地的軍事長官集合,統一操練,根據當地的地理環境,訓練不同兵種,凡壯丁皆要參加。
除了兵役之外每個壯丁還要去服力役(就是去為國家義務搞建設),以及不論有沒有收入,都要繳納人口稅。這些制度造成的後果就是漢代有兩多:窮人多和奴隸多。
再說唐代。
眾所周知唐代行府兵制(後來崩潰了,變成了募兵制,這和大淼沒有關係,我們不說)。
先說什麼是“府”。府是在地方行政區域之外的另一種軍事區域的名稱,比如北京市的“市”是地方行政區域,那麼整個北京市作為一個軍事區域的話就叫做“府”,府差不多就等於我們現在的軍區。那時候所有的“府”都叫“折衝府”,按人口規模分為上中下三等。朝廷覺得哪裡重要就在哪裡設府,越重要就設越多的府,不重要的甚至沒有府。
再說軍人的來源。當時戶口本按財富多少分九等(就好像現在分農和非農),只有上等和中等的人可以當兵,這些人自願當兵的就去報名,然後由政府挑選。當兵人家的租庸調(唐代的稅)都豁免了,此外不發餉給,一切武裝須由軍人自辦。不過這不是問題,因為這些軍人出身都比較好,家境殷實,完全可以負擔。這些軍人集合上一千二百家,就組成一個上府。少一點一千人就是中府,再少一點八百人就是下府。
好了,你成為府兵了,你平常都在自己的“府”裡耕田為生,於農隙操練。然後根據政府的安排,你要到中央宿衛一年,其間更番數次(具體不說了,很複雜),或者是去邊境守衛,時間到了就可以復員。
這是士兵,再說軍官。
中央直轄十六個“衛”,各“衛”都有一個大將軍,打仗了就由大將軍統領出徵。戰爭結束,兵歸於府,將歸於衛。(平時在本府的軍事長官“折衝都尉”僅僅是負責日常訓練)。這些軍官立功以“勳”獎勵(比如封你作子爵、男爵之類的)。軍官其實是有勳無職,除了最高的在朝作大將軍,其他的都回家種田,並不參與政治。回家種田的帶勳軍官自然有他的榮耀和優惠,所以大家也願意當軍官。
至於後來府兵制的崩潰則源於士兵地位的下降(沒有皇帝陪著訓練了,還要被貴族拉去免費蓋房子)、戍邊的漫長而無法復員(參見杜甫的《兵車行》)以及人口統計上的人事怠慢(死了不除名,新生不登記),此間暫且不提。
文中的大淼兵制則取漢與唐兩者相結合。
基本上下層士兵的來源與府兵相同,設府,但全民徵兵,最後由政府挑選,農閒時在本府訓練,他們輪番上中央和邊境“衛”“戍”。至於保衛皇宮裡的“禁軍”,一部分是京城的大家子弟、一部分是武奴,還有一部則是軍隊中的佼佼者。
軍官的設定,則是皇宮的“禁軍”長官為“禁軍統領”,京城的守衛軍成為“大將軍”,比如傅曙的烈陽大將軍(一般平日都只是稱“將軍”)。而地方上,有帶領日常訓練的折衝都尉,也有守邊的“大將軍”和“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