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結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這要是在華夏的話,咳,一個謠言轉播五百條就要被逮捕了!
辰瑾很懷疑,難道米國就沒有人肉搜尋?
媒體和民眾,這都三天了還沒發現事情的真相?
辰瑾不禁有些擔心,這樣的宣傳實在是太冒險了,一旦民眾知道了真相,絕對會產生逆反心理。
因為對這樣宣傳手段的不喜歡,進而對電影也產生厭煩的心裡,那樣的話,可就真的糟了。
不過,顯然辰瑾的擔心是多餘的。
奧斯頓的第一步鋪開之後,第二步很快就也跟上來了。
恰巧就是在第三天,民眾的關注度已經上升的時候,他又放出了所謂的後續訊息。
後續訊息也簡單,銀行家殺妻案經過公開審理,陪審團判處殘忍殺人的銀行家三個終身j□j!
嗯,很好。
惡有惡報,正義得到了伸張。民眾們的心裡,都滿足了。
這件事情,在民眾心裡,得到了一個圓滿的解決。
本來所有人都以為,到此就結束了。
可僅僅只隔了一天之後,又有一則訊息。
銀行家含冤入獄,殺人者另有其人?
同時,這條訊息之下,還羅列了很多證據,以及銀行家的供詞。他堅決聲稱,自己沒有殺人,絕對沒有殺人。
可是他無論如何說,陪審團還是不相信他。但是,他可以以靈魂和耶穌起誓,自己絕對沒有殺人!
好嘛!
這則訊息一出,那簡直就是重磅炸彈。
在米國那種司法制度下,錯假冤案的發生頻率,可是極小極小的。
首先,米國的取證過程非常嚴謹,其中絕對不可以有絲毫的違規。否則,哪怕取證過程僅僅是丁點兒的違規,也會被律師發現,從而上報法庭。同時質疑檢方的所有證據的真實性,是否都是違規操作取得的?
這一點,絕對不會得到陪審團的支援。也就是說,一旦檢方在取證過程中有半點失誤的話,那麼罪犯就有極大的可能脫罪。
還有就是,法庭上絕對看重證據,沒有真實有效的證據的話,疑罪從無。
可以簡單點概括就是,寧肯放過一百個罪犯,也不冤枉一個無辜者。
而對比華夏的辦案過程,那就是完全不同的。
比如說,在米國,沒有搜查證你絕對不可以進入到別人的家裡搜查。如果你這樣做了,那麼你取得的證據就是非法證據,人家是可以直接控告你的。
但是在華夏呢,警察只要說個辦案二字,有的拿著真假難辨的警官證,有的根本什麼都沒拿就直接踹開別人的門,強勢進去搜查,這樣也是允許的!這樣取得的證據,也是有效的!
不僅如此。
米國是檢方尋找證據證明嫌疑人犯罪。
而在華夏,則是要嫌疑人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犯罪!
看似一樣,實際上卻天差地別。
米國的法律規定,不論嫌犯被控的罪行有多嚴重,也不管檢方手中掌握的證據有多充足,只要他未被宣判,都必須假設他是無罪的!
這也是為何,在華夏經常能看到什麼含冤入獄十年十二年之類的案件,但是在米國,這樣的案件少之又少的原因!
對於這一點,米國民眾是相當相當滿意和驕傲的。哪怕是當年轟動米國的辛普森殺妻案,整個米國的人都知道是他殺了他妻子,可就因為法律規定的有效證據的原因,就因為警方取得證據的方式,是不合法的,所以這些名名可以把辛普森送入監獄的證據,卻不能用。最後,辛普森這個有罪的人,被判無罪!
可即便是如此,米國人依然驕傲。因為他們維護了自己法律的絕對公正性,哪怕是對嫌疑犯,也是一樣公正公平。
記得當時有米國人說,如果到最後這件案子還是無法確定辛普森是否真的殺人,那麼案子就有兩種錯判的可能:一是他真的殺了人而被放掉,而是他沒殺人卻被判了無期徒刑。
這兩種可能,問一百個米國人,絕對有一百個人回答他們寧肯是第一種可能!
這是米國人對於自由的堅持和驕傲。
而現在,前兩天還吵得沸沸揚揚的銀行家殺妻案,竟然被認為是錯假冤案?
這簡直是在挑戰整個米國的神經!
一時間,鋪天蓋地的新聞,就好像是爆炸了一般,點燃了整個米國。
這時的辰瑾,真的是為奧斯頓狠狠地捏了一把汗啊。
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