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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聽丹暮道:“讓我哥哥來幫忙?為了部族,他已經賣過一次身了,現在還能賣什麼?”
龍禹啞然,她在公主府聽過丹殊為什麼會留在公主府的事情,據說那是好幾年前,東錦女皇帶著龍禹親征,那時候龍禹還小,十一二歲的樣子。卻在女皇要吞併草原的時候,看上了沙穆族年輕的族長,想要留在身邊。當然那個時候還不算是男寵,龍禹已經喜歡把英俊的男子放在身邊,卻還沒到能夠真有點什麼的年齡。
那個時候的丹殊,十六歲的少年,卻正是年輕氣盛。意氣風發。他是草原上最年輕的族長,卻無聊哪一方面都不輸與任何人,讓無數女子傾慕,男子羨慕,於是龍禹只是見了一面,便看中了這個驕傲而自信的少年。只是她的喜歡不像是其他女子那般含蓄而低調,她在見到丹殊的第一次,就很篤定的告訴他。我要你。
在丹殊看來,這自然只是個小女孩兒不知天高地厚,一廂情願的笑話,可是很快他發現,一點兒也不好笑。
草原的戰士精壯勇猛。可一個個小小的部落,卻如何能是東錦強國的對手。丹殊不在意生死。可做為一族之長,他不能不顧族人安危。
說起來,東錦女帝對女兒的寵也是讓人難以置信,當沒有懸念的大兵壓陣,只能決一死戰而且絕無勝算時,龍禹對丹殊說,如果你願意跟著我,做我的人,並且一輩子效忠的話,我就讓母皇放過沙穆一族,並且從草原退兵。
這是很荒謬的事情,即使龍禹是東錦女帝最寵愛的女兒,這依然很荒謬。要知道軍隊出征是一件多麼費錢費力的事情,怎麼可能因為公主看上一個男人,就這麼放手收兵。退一步說,即使公主真喜歡這個男人,可以使手段綁了回來,和平一些,可以將沙穆收歸自己國家,讓沙穆作為質子,卻是萬萬沒有就這麼收兵的道理,這就不僅僅是寵愛,簡直是寵溺的毫無原則了。
丹殊當時也不信,可當女帝聽到龍禹的請求時,想了一想,竟然答應了。
丹殊無話可說,最壞的結局無非是死,死他都不怕了,那還有什麼不能接受,無非是離鄉背井,多受些苦,無非是放下尊嚴面子什麼的,能換來族人平安,也就值得。
於是當天,東錦退兵,走的乾淨利落,沒有搶掠草原任何的財產,唯一帶走的,只有低下頭來的沙穆族長,那個十六歲的少年騎著馬走在龍禹身邊,雖然還不能預料日後的種種苦難,卻知道,這一聲都不再有自由。
族長賣身求和平,這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事情,對沙穆的戰士來說,更是難以磨滅的恥辱,所以這事情,被牢牢地所在小範圍之內,沙穆的族人並不知曉。
龍禹嘆了口氣,不說話,丹暮和他哥哥的關係應該不錯,所以每當提到公主府的時候,他的情緒都會有些變化。也是,龍禹惡名在外實在難聽,何況任誰也不會願意自己的家人在外面給人做男寵,即使是在公主府這樣大富大貴的地方,做男寵和駙馬,可不是一個等級。
駿馬奔騰,在夜色中疾馳,龍禹在這樣的地方無法辨認方向,只是隱約的覺得,似乎不是他們來時的路。
龍禹沉默良久,終於覺得奇怪,仰頭望著地平線上一輪漸漸升起的紅日,忍不住道:“丹暮,我們是不是走錯路了。”
從沙穆到賽夏,從早上到傍晚,用了一整天的時間。而他們是昨晚上動身到現在清晨,也是一整天的時間,可是這環境龍禹卻覺得很陌生,完全和來時的不同。
可是想想,丹暮對這草原的熟悉該比自己對公主府熟悉的人,他怎麼可能走錯路。何況身後還跟著那麼多土生土長的草原人。
“我們不能原路返回了,要繞路。”丹暮道:“昨天的那條路,要經過高句的勢力範圍,我們只有十來個人,不適合跟他們硬碰硬。”
草原上部落繁多,分界劃的很清楚,每個部落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都會有非常多的防禦,各部落都有巫師藥師一類的角色,擅長不同的毒或者異術,輕易闖進他族的勢力範圍,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如果又是得罪了這個部族的人,那更是危險。
這就是丹暮立刻離開賽夏,繞著高句,卻並不怕他們去沙穆找麻煩的原因,誰的地盤誰做主,除非像是東錦那樣實力的強國,才能強勢的壓倒一切。
迎著朝陽,馬隊終於緩緩的停了下來,跑了一夜,人疲了倒還無所謂,馬卻是真的吃不消了。
馬隊停下來的地方,是一處湖邊的林子,這個年代沒有一點汙染,草原上的湖水清澈透亮,湖面上野鳥被驚起,一群一群的飛過。
眾人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