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饃遞給我,我老實不客氣的接過,臉皮厚有臉皮厚的好處。
“現在我的身份是單身,你應當稱我為小姐。”我把饃饃掰成很小很小的,笑言,“如果現在有羊肉湯的話,就可以品嚐中華名點羊肉泡饃了。”
“羊肉泡饃,陝西的羊肉泡饃?我吃過正宗的,在遊覽兵馬俑的時候。”
“你還去過陝西?強啊,我土生土長了二十多年都沒去過。”我笑言,“看不出來,有錢人啊,我的錢從來都不夠我出門晃悠,連逛街都不夠。”
“那你怎麼會去西藏?你看上去不像是西藏人。”
“那是迫不得已,逃避情傷。”這水是不是摻了酒了,怎麼我今天話會這麼多。我聞了聞水囊,沒有醇類特有的香味。
“你失戀了?”
“對,我男友結婚了。站在牧師面前,向上帝宣誓的是另一個女孩。我挺難過的,沒勇氣繼續呆下去,就跑到西藏去了。三日遊就害的我差點成負翁。”想想現在心還在顫抖,以後可不能這樣奢侈了,都是當媽的人了。
“別在意,遇見JANE之前,我也被我女朋友甩了。我跟她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用中國成語怎麼說來著?”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敢情你是被你家青梅妹妹給甩了,原來青梅竹馬也靠不住。”我有點失落,當初被小言情洗腦的時代我最哈的就是青梅竹馬派。
“對,就是青梅竹馬。那時候我還以為自己永遠也沒辦法重新愛上一個人了。可是JANE給了我希望。你應該嘗試一下,會遇見比你EX更好的選擇的。”
“我已經遇見了。”我微笑著看自己的肚子,道,“這個孩子的父親對我很好。”
“說到這個,你為什麼一定要離開這裡。既然都已經結婚生子,你也承認你先生對你很好,何必執於一念?難道你現在還對你的那個什麼抱有幻想。你知道,這樣只會繼續傷害到你自己。”帥哥難得神情嚴肅,一本正經的問我。說起來,這個丹麥帥哥什麼都好,就是有點八卦。
“不錯嘛,古文學的比我好多了。都會用執於一念這麼文縐縐的話了。”我似笑非笑的斜睨年輕的男孩子,忽而嘆了口氣,“BOY,也許過個十年八載,你就可以理解我的選擇了。很多事情不是看上去那麼簡單。你看這裡——”我把手腕伸到他面前,輕聲道,“這裡曾經有一道很深的疤痕,是我跟現代的男友分手以後,心灰意冷的時候割的。——別害怕,我自己打醫院電話要求搶救的。其實從割下去的時候開始,我對那個人就已經沒有任何想法了。他給我造成的傷害已經抵消了他曾經給我的快樂。我穿越到這裡的時候,有一個人三番五次的救我,這道疤也是他幫我消除的。他是一個大夫,我身上的傷,心裡的傷都是他給我醫好的,他對我而言,就好像至親一般重要。你說,這樣一個人死了,我是不是應該為他報仇。”
年輕的男孩子看著我,眼睛裡有一絲的憐憫,那一瞬間的憂傷和心疼讓他看上去竟不像是個少年了。
“我知道,我應該復仇。為了我,他甚至不惜冒險帶我逃跑,只因為我不想在那個地方繼續呆下去。為了我,他還放下了自己的家仇,選擇跟我歸隱;而我卻負了他。唯一可以為他做的事就是在心裡為他祈禱,求神靈保佑他可以一生平安,永遠幸福。可是這些最起碼的要求老天爺也沒有滿足,他死在我丈夫的手裡。”我閉上眼睛,半晌,喉嚨裡發出沙沙的聲音,“他的家仇就是要找我丈夫報的。他放下了仇恨,我丈夫卻沒有放過他。我知道,我丈夫並沒有做錯什麼,作為一國之君,他必須這麼做。可是要我如何做到坦然,坦然的生活下去,假裝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那個人已經躺在冰冷的地下了。又叫我如何若無其事的面對手上沾染了我的救命恩人我此生最為愧疚的人的鮮血的我的丈夫。有些事情,我不可能放得下。我不會報仇,因為我愛我的丈夫,我下不了這個手;可同時我又沒辦法安之若素,你能夠坦然的面對殺害自己親人的兇手嗎。你說,不走,我應該怎麼辦?”我笑盈盈的看他,拚命的喝水,清甜的水進了口也變得苦澀不堪。
“難道你就這麼一走了之,絲毫不顧你肚子裡的孩子?獨自撫養孩子長大成人是很艱難的,我想孩子終歸是需要父親的。我小時候就很傷心為什麼別的小孩欺負我的時候,我不會有一個父親站出來替我狠狠的揍那小子一頓。——是不是有點好笑,可那個時候我真的這樣想,包括現在我想起來還會覺得遺憾。”
“我小時候也常常會這樣想。不過是在我奶奶打我的時候。嗨,別驚訝,中國和你們丹麥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