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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事有湊巧,話說當初劍南燒春剛出來的時候,蜀州曾把它作為貢品,向玄宗皇帝進獻了六十壇,玄宗皇帝知道李適之一向喜歡喝酒,於是自己嘗過了,覺得不錯之後,就特意吩咐人給自己這位堂弟送過去了一罈。
話說,李適之是什麼人?那可是後來被杜甫給寫進《飲中八仙歌》裡的人物,有句子叫“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那說的就是他李適之呀
此人少負才名,能作得一手好詩且不必說,關鍵是他超級喜歡喝酒
這一章寫到手裡已經有六千字了,但是還沒寫完,所以先發一半上來,免得大家等。一點之前,還有一章
第三卷 風風火火闖長安 第十三章 妙人兩枚(下)
第十三章 妙人兩枚(下)
話說,玄宗皇帝賜酒的時候,李適之還在陝州刺史任上,賜下的那劍南燒春一到,僅僅一口,就把個飲中八仙之一的李適之給迷住了,對那一罈酒簡直是寶愛之極,只是抱了藏到自己書房裡,每天饞得什麼似的,卻也只捨得喝一小碗過過癮,便連他兒子看自己老爹看這酒那麼寶貝,就想要嚐嚐,結果都給他斥退了,堅決不給。
後來兒子把狀告到他夫人那裡,還是那位李夫人撒嬌耍賴死纏爛打,這才好歹幫自己兒子搶過來一小碗,還把個李適之心疼得要死。
而且到這裡還不算完,俗話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這李適之喜歡喝酒,酒量奇大,他兒子自然也遜色不到哪裡去,於是好了,自打老孃幫忙奪了一碗酒之後,李家公子也立刻就喝上了癮。
於是在隨後的一個月裡,父子倆就展開了關於那半壇殘酒的爭奪,不管李適之藏在哪裡,他兒子總能給翻出來偷喝,到最後李適之大怒之下,乾脆一口氣喝乾了,這才算是了結了一樁家庭糾紛。
可是自那之後,李適之就惦記上這個劍南燒春了,腆著臉管皇帝堂兄再要一罈,當然也可以,但是他雖然好酒,卻也還顧臉面,不願意為了這個就去求玄宗皇帝,於是就乾脆派了人直接進京到禮部裡去打聽去,看這酒是哪裡的貢品,一打聽之下,是蜀州。
得了這個訊息,李適之簡直就是漫卷詩書喜欲狂了,當下也顧不得刺史之間通訊有犯忌諱了,提筆就要給蜀州刺史寫信,可新都寫好了,才想起來自己還不知道蜀州刺史是誰,於是再一打聽,壞了,蜀州刺史居然是張九齡那老頭子的東床
當年他在地方上做官,政績卓著,於是玄宗皇帝就準備提升他為通州刺史,這時候張九齡就據這件事上了奏摺,說是李適之乃承乾太子後裔,不宜官鎮一方,即便升職,也只能做地方屬官,或者乾脆道朝中做個閒官,像一地刺史這等重要的官職,不可以任命給他來做。
從道理上來講,張九齡的奏摺說的有道理,歷朝歷代的宗室都是被限制不許授予地方主官的,不過玄宗皇帝氣魄很大,不在乎這個,於是就沒理會張九齡,後來便依舊是任命了李適之為通州刺史。只是後來這件事傳到李適之耳朵裡去了,於是,他從骨子裡就不待見張九齡,所以,張九齡的女婿自然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再所以,這寫信討酒一事,自然只好就此作罷,不過緊接著,他就又翻出了另外一個主意,那就是直接派了家裡人去蜀州買酒——在他想來,既然這劍南燒春是作為地方特產進貢的,那當地肯定多得是果然,他家裡的下人這一去,還真就給他買回來二十壇極品劍南燒春,而且捎帶著,也從晉原縣帶回了不少關於這劍南燒春的典故。
其中就有關於李曦的很多有趣故事。
話說,這好酒之人大多性情直爽,因此,在嘴裡品著美酒聽了劍南燒春的幕後東家李曦的一系列故事,還有那些詩作之後,這李適之既是佩服李曦那敢做敢說的名士派頭,又喜歡他釀造的酒,於是便立刻就覺得這李曦真乃妙人一枚了
這個時候他剛從陝州卸任而來,不曾進長安,當然也就還不知道劍南燒春已經可以在長安買到了,因此這一聽說那個做了箜篌詩熟。婦詩又釀了劍南燒春的李曦就站在自己面前,卻哪裡肯放過?便不為了這個詩友,就為了此後買酒方便,也得趕緊結交一番啊
當下裡李適之猜中了李曦心中所想,便把自己非要拉著他結交的這番緣故一說,李曦這就立刻恍然大悟了。再看李適之,便覺得他不像個神經不正常的了,只是覺得這人喜歡喝酒居然能喜歡到這個程度,倒也真是稀奇。
他都覺得自己這番遭遇有些離奇了,其他人就更不用說。
話說庭院裡的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