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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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安歌沒動。
陳彥說道:“新買的,以前我也沒帶女的回過家。”
葉安歌這才穿上。
她倒不是嫌棄,主要怕有人穿過,那個人要說有腳氣就麻煩了。
畢竟女主的體質雖然好,可也不是防百病的體質。
葉安歌坐到了陳彥家的沙發上,在這個七十平米的小房子裡,葉安歌反而感受到了一種很久沒有過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是葉安歌以前的家才能帶給她的。
還有十多年的貸款要還,也就比這個大一點,八十多個平方,兩室一廳,其中一個房間是常年空置的,她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不買單人公寓,畢竟因為工作的特殊性,她私下也沒什麼朋友。
交朋友反而是害了對方。
一旦臥底被發現,不僅僅是禍及家人,如果沒家人,關係好的朋友也會被報復。
葉安歌看著陳彥去給自己倒水,還看見他從冰箱裡拿出了一盒蛋糕。
他們兩這是偶遇,葉安歌還沒自信到認為即便他們沒什麼互動,但陳彥卻為了她在家裡一直準備著這些東西,那也太自信了。
自信的有點厚臉皮。
陳彥把水杯和蛋糕放到一邊的小桌子上,他倒是沒發現葉安歌在想什麼,反而問道:“嫌小?”
葉安歌搖頭:“你一個人住,大小正合適。”
“我名下十幾套房產。”陳彥說,“就這套住著最舒服。”
兩人閒聊了一會兒,陳彥才把之前給葉安歌看過照片的東西拿出來。
那是一把小刀,上面還刻著一個葉字,這是葉安歌人生中收過的唯一一份禮物。
這把匕首通體黑色,兩面開刃,一邊平滑,一邊帶著鋸齒。
這把匕首伴隨著葉安歌度過了人生最艱難最黑暗的時光,也曾經染滿鮮血,保住過葉安歌的一條命。
葉安歌很珍惜它,因為它的意義已經超過了它本身的價值。
“我拿到它的時候,就覺得這應該是你的東西。”陳彥把匕首拿在手裡,陳彥的膚色是小麥色,但在純黑色匕首的映襯下,竟然還顯得白了些。
估計是因為以前的經歷,陳彥的氣勢壓得住這把刀。
這可不是觀賞性的匕首,而是見過血的兇器。
葉安歌:“這確實是我的東西。”
她死的時候,身上帶著的就是這把匕首。
可是她連身體都換了,這把匕首是怎麼跟過來的?
葉安歌有些轉不過這個彎。
陳彥勾唇一笑:“說說吧,你用它做過什麼?這把匕首沾過血的吧?”
“就是個收藏品。”葉安歌,“在街邊看到了,覺得好看就買下來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弄丟的。”
陳彥笑著看葉安歌:“既然不是很重要,那這把匕首就送給我了?我肯定會好好珍惜。”
……
葉安歌周身的氣質一邊,就像溫吞的泉水瞬間結冰,周圍的空氣都冷了下來,她的聲音也變了,沉穩,冷漠,像是一塊千年寒冰:“還給我吧。”
陳彥卻不為所動:“既然不重要,何必這麼執著?”
葉安歌沒說話。
那時候她剛進組織,還不是頭狼,組織的老大還是個一身痞氣的男人,他高大英俊,因為常年臥底經驗,有了一身社會人士才有的匪氣,只是還殘留著那麼一丁半點部隊裡出來的紀律性。
那時候她正是要在老大的照拂下進臥底的幫派,這是老大給她的見面禮。
這把匕首陪伴了老大十年,陪伴了她六年。
後來,老大死了,他是個孤兒,沒有家人,但是有遠方親戚和鄰居。
下葬的時候,老大的墓碑上連姓名都沒有,也沒有墓誌銘,是個無字碑。
沒人知道他是為什麼而死的,也沒人知道他是個烈士,曾經也是個軍人。
但她記得,組織記得,但是等她死了,下一任接替之後,估計慢慢就被遺忘了。
老大下葬的之前,她去看過他最後一面。
他躺在透明的棺材裡,明明高大健壯的人卻只能躺在一個逼仄的棺槨裡,送行的人只有她和幾個長官,連花圈都沒幾個。
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老大還給她遞了一支菸,教她怎麼抽假煙,見她嗆住了還笑她:“你不會抽菸,怎麼證明你是個太妹啊?會抽菸的不一定是太妹,但太妹是一定要會抽菸的。”
當時她哭笑不得:“這都什麼跟什麼,混社會還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