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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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晉碰了碰嘴角,沒有理會,對著陸釗的臉上使出更狠的一拳。
兩個男人就這樣打起來,離十二點還有幾個小時,樂樂阻止不了,只能打110報警。
警察來了,把三個人都帶走。
“她是我女朋友,準備結婚了,他是我朋友,兩個人偷情被我撞到了,氣不過就打了一拳,就這樣而已。”
警察望了一眼樂樂,“是這樣嗎?”
樂樂搖搖頭:“我不是他女朋友。”然後坐到蔣晉身邊,牽著他的手:“我是他的女朋友,我們好好地談著戀愛,那個男人跟蹤我一段時間了,今天被我們拆穿了,他生氣了先打的人,我男朋友是怕他傷到我才回的手。”
最後樂樂牽著蔣晉的手走出來,把陸釗一個人留在裡面。昏黃路燈下,被這樣一鬧,離十二點也不遠了。
“蔣晉,你有沒有喜歡過我?”
“你……下個月就要結婚了。”
“你有沒有喜歡過我?”
“你是不是猶豫了?”
“如果我說,我喜歡的是你,我知道這些年你做的一切,我想跟你在一起,你敢去搶婚嗎?”
蔣晉沒有出聲,樂樂笑了笑:“算了,不逗你玩了,我開玩笑的。”
轉身之際,被後面的人一把擁進懷裡,在她耳邊輕聲說:“我喜歡你,從小學的時候就喜歡你,一直喜歡你,沒有改變。”
樂樂在他懷裡,心中默數著最後的半分鐘,29、28、27……
“我不會去搶婚……”
18、17、16……
“我不會讓你們結婚的場面發生……”
9、8、7……
“餘樂樂,跟我走吧……”
3、2、1。
Day 18
一雙手在身上游走,熱氣拂過臉上,呢喃著說著情話。樂樂意亂情迷時猛地睜開眼睛,陸釗半個身子已經押過來,回到同居的時候就是這一點不好;每天都要冒著被侵犯的風險。
樂樂把人推開;拍拍腦袋,整理衣服跳下床。
重新回來的每一天能夠正常進行;多虧了她常年養成的在手機上設定提醒的好習慣;今天她在明珺的同事結婚,請帖已經收到了;因為她自己還有半個月就要舉行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