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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狗血?難道你就沒有點點砰然心頭的感覺?”
程想想很想說沒有,可是又覺得這話說出來好像很傷人,就乾脆默不作聲。
廣平倒是沒再引結,轉而提到了結婚的事。按他的意思是,懷都懷了,結婚的事也該提到日程上。至於是按人間的規矩,還是冥界的規矩,都隨她喜歡。甚至辦兩場也可以。
程想想卻有點猶豫:“真的要結婚?我總覺得,咱倆的事進展太快了。你看,我們認識沒多久就滾了床單,滾完才兩個月就談婚論嫁了。雖然閃婚在人間界不少見,可我聽說大多數的閃婚就是因為婚前雙方相處的時間短,瞭解得不多,離婚率非常高。”
廣平很想說一句:都幾千年的老相識了,還閃個毛線?
可再看程想想那一臉認真的表情,知道對她而言,前塵往事都已成煙,這一世與自己相識確實只有短短的數月時間。
“那你的意見呢?”
“正常的流程都是先戀愛再結婚,雖然咱倆進度條拉快了,但是現在還有時間,不如再把進度調緩點,先談談戀愛,彼此找找感覺吧。”
“好。”
廣平答應得很痛快,甚至還有些迫不及待:“選日不如撞日,走吧,今天開始約會。”
恰好今晚是週日,程想想休息。想了想,點頭答應。她換了身衣服,正式和廣平出發約會。
可是出了門都走在路上,兩人卻還沒商量好去哪約會。畢竟,正式戀愛約會,對他倆來說都是頭一遭。
本來,按廣平的意思要再去看場電影,可一來程想想沒有特別想看的電影,二來又覺得天天看電影太沒創意。
第74章 坐檯的殭屍
廣平無奈; 又不想讓程想想覺得第一次約會有不好的感覺。遂悄悄地給景殊發了條訊息——景殊才結婚沒幾年; 戀愛經驗豐富。
景殊很快回了訊息:
[約會最佳地點?當然是酒店!一步到位; 直接上壘。等等,你為什麼關心這個?你是不是有物件了?]
[隨便問一問,果然就問出你之前的戀愛心態了。你這麼色,難怪當初冥王不放心小花嫁你。]
[廣平你什麼意思?別想再挑撥離間,本君現在跟老丈人關係好著呢!]
果然,景殊也不是個靠譜的。廣平收了手機不再搭理他。
此時,恰好馬路對面有一家五星級酒店,廣平抬眸掃了一眼,問程想想:“你覺得我們去酒店約會怎麼樣?”
見程想想臉色變了變,他忙語氣一轉,笑了起來:“跟你開玩笑的; 不用那麼緊張。但是——”
他朝程想想伸出手,溫和地笑著,儼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戀人之間; 是不是應該牽手同行?”
大約是他那個笑容太沒有傷害力; 再加上程想想覺得他的話在理,便將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上。
“沿街逛著吧,看哪裡有趣就去哪裡。”
廣平牽著程想想的手,在微涼的夜風中,在如水下的夜色下; 在城市的霓虹燈下; 信步而行。
程想想還是頭一次約會; 手被他攥著,微微有些緊張。一抬眼,她便能看到他俊俏的側臉,唇邊還掛著淡淡的微笑,讓人有種如沐春風般的舒適感。
又哪裡能知道,表面上一派正氣的廣平心裡想的卻是:先拉小手,再親小嘴,然後再上壘就自然多了。只有景殊那個傻X,光想著一步到位,結果還不是結婚了才如願?
兩人走著走著,因為廣平在行進途中使了縮地成寸的術法,走不過多久,便已到了汐江廣場附近。
現在正好是晚上8點多,這一帶正是熱鬧的時候。燈火輝煌、行人如織。
程想想正想準備去商場裡逛逛,看看小孩子的衣服,卻見前頭有個熟悉的身影一蹦一跳地,進了汐江廣場側面的一座霓燈閃爍的五層高樓裡。
程想想:“咦,那不是小江嗎?他今晚不是在打工嗎?怎麼跑到這種高檔的地方來了?”
廣平道:“咱倆約會,甭管那隻傻僵。反正在人類的地盤上,憑他的修為沒人能傷到他。”
程想想又仔細地看了看,見門頭上紅光閃爍的大字寫著:“風情酒吧。”
程想想雖然對酒吧瞭解不多,但是“風情酒吧”作為望江市最有名的酒吧,她多少還是有所耳聞的。聽說,這裡的消費極高,來此的客人非富即貴。
以殭屍先生的條件,肯定消費不起。那麼他會來這裡,十有八九是來打工的。就是不知道,他那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