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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陣勢。紛紛逃竄出去,指指點點。我看苗頭不對,死命拉著他就往外衝,那老闆娘還在背後高聲咒罵,但還是沒有追上來。
我也不知道光著腳跑出了多遠,那雙破涼鞋居然沒甩掉還一直捉在手中搖晃。直到跑得喘不過氣來才停下來。我望著他,突地大笑起來。方洛哲臉上卻沒有笑意,左右張望。
他不顧我的笑,又拉著我進了家鞋店。
我尋了張圓桶的那種皮椅坐下,他蹲下來看我的腳。我有些不好意思,抽回腳不讓他看。這店面裝修得還不錯,明亮的燈光,還飄蕩著柔和的音樂。鞋子都整齊地擺在櫃子裡,像件藝術品般讓人賞心悅目。穿著它的人一定會氣質高雅,就像大姐敏新一樣。我的視線落到下面的價格標籤上,頓時夢醒。慌亂極了,發現店裡的一個穿著正裝的大姐正打來了一盤水,放在我腳下。方洛哲道完謝,把我的腳放入水中。
我驚訝極了,更多的是無助,“你幹嘛?我們買不起。”我耳語。他不會以為我有很多錢吧?還讓人家打洗腳水給我?我更加無地自容了。
“沒有關係。你們看看也是可以,下次再來買吧。”那個小姐笑容可掬,如此溫柔,“你男朋友看你的腳都磨出血來,所以給你打水洗洗。”
“他——”我的嗓子裡塞了個鴨蛋,“他是——”姓方的打斷了我的話,“小姐,麻煩你幫我拿下那雙鞋,謝謝。”他朝她說,並不看我。他怎麼可以這樣騙別人呢?我壓低了聲音勸他,“你想行騙麼?我可不會配合你。別拉我走黑道!”我把涼鞋丟地上,打算站起來。他又壓住了我的肩膀。
“哐當”一聲,我眼睜睜地看著穿了幾年卻沒有幾次的涼鞋成弧線型準確地飛入了路邊的垃圾筒,而我腳下已踏著一雙白色線條的坡跟涼鞋,柔軟而舒適。它有著絲帶可以綁在腳踝上。身高已漲了個七五厘米,莫名地自信心卻受到創傷,我很自卑地低下頭,鼻子發酸。從來沒有人陪我買過鞋,也沒有人這樣的關心過我。我怕這是夢幻,是假象。幸福得不像真實的。驀然,現實是殘酷的!我瞬間又抬起頭指尖戳起方洛哲來,“你敢欺騙我說你沒錢?你的錢哪來的?你個混蛋!”
很不幸的,這雙鞋真是他買的單,當場讓我懵掉了。
“真沒錢了。”他掏掏口袋,很誠實的樣子。“這錢是醫院找出的零錢。本來要還給你大伯的。”
“那你還呀,幹嘛浪費這個錢?”我很不高興。
“錢可以再掙。”
“掙錢?”想到挑一天的煤,四五十擔,來來回回的,一天工錢也才三十來塊,這雙鞋就要花去三分之一的工錢!掙錢談何容易?想到辛苦,眼淚就不爭氣地湧了上來,“你懂什麼呀。”
他面色凝重,“有什麼難的。不准你哭。”
我的眼淚已毫不費力地迸了出來,撇過臉去想極力地忍住。我更不想在陌生人面前哭,也不知道為什麼流眼淚。他卻心情大好地說,“走,我們去玩。”拉起我的手便走,說得那麼輕鬆。我一邊抹淚,一邊說,“不去了,不去。”他破壞了我的好心情。可他才不會理會我的話,逕自拉我進了汽車站。
我們進了公園玩。當然是我付的門票錢。蹬著新鞋的我,漸漸地忘記了要傷心的理由。他帶著我在園子裡玩著各種遊戲專案,也管不著小布袋裡的錢越來越少,旋轉木馬,翹翹板,租船遊湖,爬山,扮小丑,追打一路上灑滿了我們的笑容和身影。
除了回來的車費,我的小布袋裡藏著在公園裡偷採的玫瑰花和水仙,再無分文餘下。今天除了那段不愉快的小插曲,已經沒什麼值得我不開心的。頭一次感到有夥伴真好。我們進了門才發現自己的笑容被人凍在了臉上。敏新和大媽,正氣沖沖地瞪著我們倆。我閃電般地甩開被他牽著的手,像丟燙手山芋一般。這裡的氣氛,緊張恐怖。我對他和她們都有些尷尬和心虛。
“你們兩,一天到晚,都上哪去了?”敏新瞪著銳利的眼神,質問我們。我頭皮一陣發麻,方洛哲逕自掉頭往他的房門口走去。難道這個傢伙可以充耳不聞麼?不管將要發生的事情嘛?他可不能過河拆橋。
“問你呢,你看他幹什麼?”敏新擋住我看盯他的眼神,提高了音量。我很無辜地擺了一道,“你問他啊。”好吧,那我把火苗引給你去燃燒。
“我問你呢。”她才不會受我的影響,兩眼的眼神凌利得要殺人一般,我得瑟一下想跑,她伸手拽住我,長長的指甲差點沒掐到肉裡去。我懷疑她是故意要這樣對我的。
“他不讓我說。”我咬定不說,火苗不要往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