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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年紀究竟小到了什麼地步,如此愚蠢!
豐淳心中暗罵了一聲,注意到孟光儀話中的漏洞,“此人是誰?”
孟光儀不動聲色道:“此人自稱乃齊王長子,但臣查到他的名字卻是任秋,據說其母本是長安孀婦任氏,曾侍齊王,一年後誕下任秋,後齊王娶長孫氏為妃,任氏與他便一起住進了齊王所置的別院內——因其身份是在長安縣衙中當堂嚷出,臣雖然使人堵了他的嘴,當時堂上觀者甚眾,如今恐怕已經傳揚出去”
門後元秀舉袖掩口,神色古怪,採藍、采綠對望了一眼,皆是暗歎:這孟光儀好生促狹!
齊王有這麼一個私生子,又是公然放在別院裡面,連其生母都安置著,宮裡自然不可能不知道。任秋的出身放在那裡,齊王雖然礙著王妃沒有讓他姓李,但連楊太妃與昌陽公主都對他照拂有加,可見他的血脈之可信。齊王如今膝下統共只有二子,任秋與李釗,這任秋固然沒有名份,好歹是他第一個子嗣,若齊王知道此事,必定要設法營救,別說齊王,就是宮裡的太妃、昌陽公主也不可能坐看孫子、侄子就這麼給人抵了命。
孟光儀的為人,長安上下皆知,任秋落在他手裡,除非豐淳降旨,否則齊王和昌陽公主再加一位太妃,也休想阻止他按律宣判。
因此若要救下任秋,只有一種方法,那就是將人從孟光儀手裡要出來,弄到別處再斡旋。因任秋是在長安犯案,孟光儀身為京兆尹,正是其職權之內,好在任秋另有一重身份,那就是他的生父是齊王,按制宗室子弟若有觸犯國法之處,當由宗正寺處置。
只是任秋雖然流著李家的血,卻因為齊王妃反對的緣故,從任姓而非李姓,這一點叫孟光儀抓住了把柄,搶在所有人之前來找豐淳,把任秋自己將身份當堂嚷出之事告訴了豐淳,還故意提及宗正寺——這等於是逼著豐淳在皇家聲譽與任秋之間做選擇。
全長安都知道任秋犯了命案,也知道了他乃齊王長子——若這時候任秋不按律判斷,坊間議論可想而知!
豐淳若要吩咐將他交給宗正寺,必定要承認其血脈與身份,這等於是坐實了宗室子弟仗勢殺人之言。若不承認,人自然脫不了孟光儀之手。
而任秋的身份,顯然無法與整個皇室的名譽相比,尤其是年初的時候,平津公主已經讓皇室的公主們大大丟了次臉,如今宮裡還有三位到了年紀開始挑選駙馬的公主,其中還有豐淳最為疼愛的胞妹,孟光儀不相信豐淳會為了一個連面都沒見過、還是私生的侄子,罔顧宮中三位名正言順的金枝玉葉!
只要豐淳沒有保這個侄子的意思,那他必定會不承認任秋的身份,原因很簡單,反正都打算按律判了,又何必再搭上皇家名譽?甚至豐淳還會再治他一個假冒宗室、汙衊李唐的罪名!
如此,孟光儀等於是拿了豐淳做擋箭牌,豐淳不承認,楊太妃、齊王、昌陽公主都承認也沒辦法,宗正寺不上玉碟,任秋身份始終不清不楚。
到時候這些人若是去尋孟光儀,後者大可以輕描淡寫的搬出豐淳的話:“聖人從未說過李家有此子。”
第一百四十章 迷神閣
這邊元秀正掩著口評斷著孟光儀,平康坊裡,一貫車馬如流的迷神閣卻大門緊閉,冷冷清清,後院裡秋十六娘面沉似水,她身上穿著半舊的綾子格藕荷色半臂,低至腰際的領內露出一抹絳色訶子,下系綠羅裙,長髮匆匆的挽了一個拋家髻,斜插了一支貓眼銀簪,面上脂粉未施,眼角便能夠清楚的看到了舒展出去的細紋。
在她身後侍立著秋錦娃,這個秋十六娘精心調教長大的花魁如今大氣也不敢出,低著她那張芙蓉粉面,一雙玉手藏在了鵝黃團花交領夏衫的窄袖內,乖乖的站得筆直。
秋十六娘下首依次坐著幾人,最近的乃是一個四十餘歲的婦人,圓臉長眉,皮肉雖然已見鬆弛,但眉目依稀可見韶華之時的姣好,挽著雲朵髻,髻上飾著好幾件珠翠,直壓得髮髻整個向腦後墜去。
她身上穿了朱膘底繡蝙蝠紋理續絳色衣緣的夏衫,下繫著一條靛青粉綬藕絲裙,腕上一連串的金鐲子,稍微一抬手就是一陣叮噹響,面上還帶著昨日殘妝,是飛霞面妝,額上貼著飛燕花鈿,描了八字重眉,新月斜紅,點杏靨,唇上作著半邊嬌的樣式。這是秋十六孃的下屬之一,迷神閣中若來了尋常客人,皆是此人出面招呼,她從前也是此閣裡得意過的人,如今故人見了還喚一聲雲娘子。
雲娘子年長畏熱,四月末的時候到哪裡都會帶上把扇子,如今自也不例外,但頂著秋十六娘冷冷的注視她把手裡新絹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