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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銘,這幾天我總是睡不好,我想,我的時間不多了,特別想你,想見你媽說你上次回來時我又不認得你了,對不起,我愛你!”
“可可,還記得小姨嗎?媽媽給你看過照片的,她快回來了。如果有一天她來到家裡,如果爸爸接受了,那麼,可可就把她當作媽媽雖然爸爸是大人,卻也像可可一樣需要人照顧,媽媽做不到的事也許小姨可以,等你長大了就會懂的。”
七百多次日初日落,赫巧梅把一個母親對女兒的惦念與不捨,一個妻子對丈夫深沉的愛戀和寬容,化成了雋永的文字留下,而她,在赫憶梅回國後不久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
儘管早就有了心理準備,得到妻子過世噩耗的牧凱銘還是崩潰了。在失蹤七天被赫憶梅找到得以救援後,他三天滴米未進,不眠不休,只是睜著眼晴怔怔地望著天花板發呆。直到赫義城把高燒剛退的牧可領到他面前,那個流血流汗不流淚的剛強軍人,終於抱著年幼的女兒痛哭失聲。
對於“死”還似懂非懂的牧可在被牧凱銘抱在懷裡的時候,猛然記起上次爸爸回來看媽媽時,在搶救室外抱著小姨的情景,掙脫不成的她哇地一聲哭了,哽著小身子朝赫義城嚷嚷:“我要媽媽,小舅舅,我要媽媽”
之後的事情已經不言而喻,始終未嫁的赫憶梅到底嫁給了牧凱銘。視愛情如生命的她為此與父母斷絕了關係。
一個男人和一對姐妹二十多年的情感糾纏,牧巖很快就說完了。結局早就呈現在眼前了,賀泓勳只想知道是什麼原因讓牧凱銘點頭再娶,而且那麼快有了牧宸。畢竟,他和赫巧梅是真的相愛,而他和赫憶梅其實可以以更好的方式結合,而他們似乎選擇了一條最不被理解,對牧可傷害最大的路走。
牧巖仰頭望著遙遠的天際,沉思了很久才說:“二嬸,我指的是小宸的媽媽,她在二叔最傷心的那段時間一直陪在他身邊鼓勵他照顧他,但是因為可可看到二叔抱過她,所以對她很排斥,每次見她就大哭大鬧,還摔東西,對了,可可手腕上的燙傷就是那個時候留下的。隨著她的長大燙傷也變大了許多,我怕她覺得難看想帶她去美容院弄下,她不肯,說那點小傷根本不算傷,就算疤痕醜,也不疼。”
真正疼的傷口在她心裡。相比之下,手腕上的皮外傷,確實不值一提。想到牧可天真的笑,清澈的眼,賀泓勳一陣心疼。
“你知道,大人們無法對一個五歲的孩子解釋那個擁抱包含的僅僅是安慰的意味,當她到了能聽進解釋的年紀,讀著媽媽留下的日記,已經再也無法原諒成了繼母的小姨了,因為那時候,小宸的存在已經不容忽視。”
終於說到了癥結所在,賀泓勳一針見血地問:“有什麼非娶不可的理由嗎?”
牧巖的回答出乎賀泓勳意料,他說:“在很多人看來沒有!”茫然地仰望著暮色,牧巖閉了閉眼睛,睜開時語氣沉重了幾分:“聽我爸說二叔沒打算再娶,他想把可可接到部隊獨力撫養。可是,他不留餘地的拒絕和可可的極力抗拒使得愛情至上的二嬸變得很激進,在無數次努力得不到回應,甚至換來驅趕時,始終單身的她決定結婚。那個男的,是個因為強尖罪蹲過七年監獄的人。”
賀泓勳有種無力的感覺,他靠在椅背上,將目光投得極遠:“就這樣你二叔決定娶她。”
牧巖點頭:“再怎麼說都是自己的骨肉,赫家二老沒辦法看著女兒嫁給那樣一個人,他們去求二叔,求他阻止婚禮。二叔去了,可二嬸執意要登記,她說,既然他不要她,她和誰在一起都一樣,無所謂。無奈之下,二叔只好當著全家人的面說會娶她。”牧巖頓了下,問賀泓勳:“你知道當時赫義城是什麼反應嗎?”
賀泓勳以眼神詢問:“什麼反應?”
“還沒成年的赫義城當場甩了他二姐一耳光。”牧巖扯了下嘴角,笑得很勉強,他接著說下去:“其實那時只是權宜之計,赫家二老不願意女兒嫁給一個有前科還遊手好閒的男人,而我二叔也不能眼睜睜看著一個女人為他毀了後半輩子。事情就這麼平息了,二嬸在所有人都反對的情況下開始照顧可可,等著孩子接受她的時候和我二叔結婚。可你知道的,可可本來對她就沒感情,再加上看到過所以,始終不肯接受她。反正,那是極混亂的一段時間,我媽天天往我二叔家跑,說是怕可可動手可可小時候很淘氣,皮得像個男孩兒,開始的時候她真動手,不止一次抓傷她小姨的臉。後來,她好像明白過來自己的力量很微薄,忽然在一次哭鬧後變得安靜了,就在大家以為這可能是個轉折點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