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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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他親近的人們都稱呼他為“阿風”,只有我叫他曉風。
於是,我反而喜歡這麼叫他了,因為這是我專用的稱呼。
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喜歡上了他。
其實,我們本來的生活圈子,是完全不同的。
他六歲以前在中國長大,我們居住於同一個城市,然而從未有過交集,直到那一天春天,櫻花的精靈引導我們注意到了彼此,才上演了一個意外的邂逅。之後,我們依然沒有交集,獨自長大。
那一次的相會就如同飛鳥滑過水麵,留下了淡淡的痕跡,然後。。。。。。。。。。。。。逐漸地變淺,直至消失。
與他相關的一切並沒有在我的心裡留下什麼印象。
年幼的我忘了他,很快很快地。
然而,曉風沒有忘記我,他的生命中,從此有了我的影子,雖然我並不知道。
六歲到十二歲,他在日本的外公家接受嚴格的教育。在那裡,他養成了嚴謹的作息和習慣,獲得了堅定的意志力,鍛鍊了身體,也學會了各種禮儀和與人相處的技能和訣竅。
我卻是在父母的打罵之下,卑微地過著每一天,只有我自己記得自己的生日,從別的孩子身上,我發現自己與別人的不同,更慢慢地明白,原來我距離幸福這麼地遠。
十二歲到十五歲,曉風轉往德國接受中學教育。在一群背景各異的富家子弟之中,他掩住最初的鋒芒,再慢慢展露光彩,一步步得到嘉獎,最後大放光芒。
而十三歲的我,終於學懂了,被打被罵,其實是不被愛著的緣故。我對我的家失去了信心,轉而投靠了在當地很有勢力的一個黑幫團體,得到一位頭面人物的庇護。。。。。。。。。。。。。我從此,終於有了抬頭做人的感覺。
總而言之,他逐漸地成長為一個犀利人物的期間,我只是在自己那個潦倒的家庭裡,被家庭暴力困擾,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如果不是得到當地黑幫的收留,替我撐了背脊,恐怕我一直都是家裡被欺負,被虐待的物件。
十六歲,我重新遇見曉風。。。。。。。。。。。。。然後,我就馬上被他逼婚,還被他成功地逼婚。總之,陰差陽錯,我心裡再怎麼牴觸也沒有用,兩個月後,我們在教堂讀了誓言,在神前結為夫婦。
曉風總是將我們的關係歸納為,先結婚,再戀愛。
其實我覺得不是的。
我第一次因他而心跳加速,是在他的車裡,被他第一次正式帶回林宅的時候,我軟綿綿的身體沒有力氣,一進了那輛車,就倒到他的懷裡。
那真的叫做,心如撞鼓,我以前從來沒有過那樣的感覺。
回想起來,如果不是我一開始就聽說了所謂的婚約,對他產生了嚴重的抗拒心理,若不是他一開始就居高臨下,拿出那麼該死的貴公子架勢。。。。。。。。。。。。。
我跟他若是緩緩地,象平常人那樣靠近,我一定會很快被他吸引。
因為他的身上,有我喜歡的東西。
閃亮的氣質,溫文優雅的一舉一動,他身上溫暖的氣息,帶來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一直吸引著我,總想要依偎過去。
可惜他自己不知道。。。。。。。。。。。。。他有那麼地吸引我。
雖然他其實一直都自信過剩,聰明絕頂,卻偏偏在我的面前怯懦,更被我的態度迷惑了。
我們第一次的約會,是在結婚的前一天,他帶我走遍香港島,承諾會買給我訂婚戒指,又帶我吃我盼望已久的水果雙色冰。
在珠寶店的門口,我望著他的側面,突然有種心痛的感覺。
我真的很希望,他也如我對他那樣,有至少一點點的喜歡,而不是完全地為著婚約來與我結婚。。。。。。。。。。。。。
然而那個時候我不敢想,跟他之間能有什麼。。。。。。。。。。。。。
我只覺得,不可能。
我連上學都沒法繼續上了。。。。。。。。。。。。。為了生活,我放棄了自己的未來,賣掉我自己的自由,賣掉自己的婚姻,只為了換來能夠替爸媽還債的那一筆錢。
多麼卑微。
我不過是他買回家,用來爭奪家族繼承權的工具。。。。。。。。。。。。。他怎麼可能會,真的喜歡上我這個掛名的老婆?
完全不可能,一點點的可能性都沒有。
如果不是他的爺爺指名非要我來做他的孫媳婦,也許他的生命中,根本就沒有我出場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