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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裡,坐在鄰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說著八卦,黎緋緋像兔子一樣豎著耳朵聽,把有關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來。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歡、愛慕,只是,像校花那樣嫵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讓他看一眼,這麼不起眼的她又怎麼讓人記得住呢?她嘆息著。她想要忘記,可是每晚的夢裡都會有他,讓她欲罷不能,越陷越深。。。。。。
終於,黎緋緋不知從哪找來的勇氣,生平第一次做了讓自己都覺得瘋狂的事。到了假期,她並沒有像同學那樣回家,而是對父母說要打工、鍛鍊自己,然後隻身去了W市。她與別人合租著簡陋的房子,憑著出類拔萃的外語水平做兼職翻譯和文案工作。
雖然他只是跟她說了寥寥幾句話,雖然對於他她一無所知,雖然她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她,她依然站在這個城市裡,只為等待見到他的一絲渺茫機會,只為感受和他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小滿足。
兩個月假期很快結束,除了在當地的報紙和電視上看到過他的身影,黎緋緋並無所獲。她仔細地收集著關於他的一切,閒暇時徘徊在他工作地點附近。她不敢打擾他,不想成為他眼中“窮追不捨”的女人,又渴望見到他,渴望一次“巧遇”。
然而有一次,也只有那麼一次,她遠遠地看見了他。他被很多人簇擁著走出辦公大樓,距離很遠,她還是一眼認出了他。
他穿著簡單的白襯衣,淺色的休閒褲,在人群中那麼挺拔又閃耀。他和周圍的人交談著,又拿出手機說著什麼,很忙碌的樣子。過了一會,他抬起頭張望,像在找什麼。他的眼神轉了過來。
黎緋緋下意識地背過身去,她不想讓他看見自己孤零零站在樹下眺望,卑微的樣子。等她鼓起勇氣轉過身時,那群人已經散了,她只看見他上車離去的背影。
這樣也就滿足了!他不是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