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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思,25歲,Q省人,沒有職業。。。。。。”她的包落在莊晟天的車上,包括證件和手機。只要她不說,警察一時半會不會知道她的真實情況。
女警察繼續問:“你在那做什麼?怎麼去的?在那幹了多久了?”
黎緋緋愣住了。她能說什麼?說是晟天集團的總裁把她帶過去的?是莊晟天讓她在那陪酒的?。。。。當然不能!雖然這是實情,但她不能說,千瓦不能說!可她該如何回答,承認自己和她們一樣是陪酒女?不,她不是!真的不是!
黎緋緋向來討厭撒謊,也不善於撒謊,剛才的謊言已經夠讓她難受了。現在這個問題她更加回答不了。。。。。
女警察生氣地拍拍桌子:“別在這裝純情了,快點老實交待!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不知道嗎?”
黎緋緋痛苦地閉上眼睛,這種有苦難言的絕望無人知曉:“我是在那陪酒的。。。。。因為缺錢所以去的。。。。剛去一天。。。。。”
“除了陪酒,還有沒有幹別的?”
“。。。。沒有。。。。。”
“別的陪酒女呢?”
。。。。。。。。。
☆、第五十三章 不堪的一夜(二)
審訊終於結束了。黎緋緋像在地獄走了一遭,心臟被千萬把鋸齒狠狠地凌遲。末了,警察讓她簽字,她哆哆嗦嗦地在筆錄上籤上“張思思”的名字。
“走吧。”一個女警察對她說。
“我可以回去了嗎?”黎緋緋彷彿看到了一絲希望,這個地方她一秒鐘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回去?就你們這樣的現在就想回去?那還早呢!除非有人來保釋,不然你就在這待著。有可能兩天,也有可能更久,看你的情節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