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裁判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中的那些藤條卻讓王宋有些傷腦筋,稍不注意就會掛到自己,所以到現在,他周身的衣物早已是破破爛爛的了。
走了兩個小時後,一條清澈的小溪引起了他的注意,因為他在那裡發現了一堆燒剩下的柴火。
走上前去後,王宋蹲下身檢視了一下,得出了一個結論,這堆柴火大概是三天前燒盡的,正好可以和袁平離開的時間對上。
這個發現不禁讓王宋神情有些振奮,一番補給後,王宋直接跟隨著袁平離開的方向追了上去。
不過王宋的步伐卻是越來越慢,因為越往上走,山林裡的猛獸和毒蟲也越來越多。
繞路的話會浪費許多的時間,而不繞路硬闖的話,可能會有危險,而一些根本就不能繞路的地方更是卡了他很久。
所以在天黑的時候,他也沒走多遠,在一條小溪邊停了下來,準備開始宿營,畢竟夜間的猛獸才最活躍,很容易遇到危險。
“咦,居然有隻鹿”,走進小溪邊後,王宋居然看到了一隻毛絨絨的野鹿,正在警惕的看著四周將頭伸進了小溪中喝著水。
“有口福了”,王宋微微一笑,讓他將刀收起,拿出了一根麻醉針,小心翼翼的接近著野鹿。
“嗖”,在夜色的掩蓋下,銀針發出了一聲輕微的震動,如索命的閻王一樣,直接射進了野鹿的脖子。
一陣輕微的疼痛傳來,野鹿非常警惕的直接拔腿就跑,只是跑了沒幾步就腳下一軟,跌倒在了地上,還被衝擊力帶的翻了個滾。
“系統出品,必屬精品”,王宋會心一笑。自言自語了一句,然後直接從樹上跳下。不疾不徐的向著野鹿走去。
扒皮開膛破肚,不一會。一條肥美的鹿腿就被王宋烤成了金黃色,撒上一點炒鹽和香料後,散發出的香味不禁讓王宋有些沉醉。
一邊吃著鹿腿,一邊喝著以前就放在專屬空間中的白酒,一種幸福的感覺油然而生。
吃飽喝足後,王宋才才找了一處背風且易守難攻的地方紮營,隨後掏出了一個小瓶子將其中氣味刺鼻的粉末均勻的灑在了四周。
這瓶粉末的作用不言而喻,正是驅除猛獸和毒蟲用的,如果不倒這個的話。那晚上王宋就沒法睡個安穩覺了。
做完這一切後,王宋才安心的爬進了帳篷中,然後滿懷希望的拿出了手機,發現果然沒訊號後才悻悻然的進入了夢鄉中。
第二天一早,王宋休整完畢後,再次沿著袁平向上的痕跡,往上方走著。
不過這次為了節省時間,王宋並沒有全部選擇繞路,不繞遠的他才如。如果需要走很遠的,他就會強行突進。
可能是因為上次遇到的那隻母獒感動了他吧,所以在遇到野獒的時候,他都會選擇用銀針將其麻痺。而野狼這種讓他厭惡的生物,他就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滅掉。
所以一路上來,死在他手中的野狼不知道有多少。而且有銀針的相助,他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危險。一隻一根,一群直接上樹群丟。
保持著迅捷的速度。王宋依舊小心的往上攀登著,只是到了這個地方後,四面八方的猛獸都非常多。
不止是狼和獒犬,甚至連一些幾乎都已經絕跡的動物,例如雪豹,雪貂等等都會偶爾出現。
王宋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那些牧民會說這裡是一片禁地,就算是一群持槍的軍人上來,也很有可能是有來無回。
雖然你的槍是很厲害,可彈藥卻不是無窮無盡的,一把沒有子彈的槍,卻是比一根燒火棍都還不如。
繼續往上走後,王宋發現了一個規律,那就是狼群越來越少,而獒犬的數目卻是越來越多。
並且不再是單一的普通獒犬,也相繼出現了例如鐵包金,紅獒甚至是雪獒這一類的珍貴品種。
王宋不禁有些感慨,這些兇猛而又珍貴的獒犬在外界可能賣到上百萬甚至是上千萬的價格,在這裡卻是如同大白菜一樣,隨處可見。
看到這裡,王宋似笑非笑道,“如果以後沒錢了,來這裡抓藏獒賣都能發財。”
不過他也只是說說罷了,這種藏獒非常的難馴養,而且非常的花費時間和經歷。
古代操獸師有這樣的說法,訓虎難,難於狼十倍,而訓獒難於虎,寧飼三虎不求一獒,若得戰獒出,手扶花鬢哭。
所以王宋直接選擇了無視這些藏獒,而是繼續追尋著袁平留下的痕跡,往山上行去。
不一會後,王宋眼神一凝,因為前方有許多的狼腳印,而且地上還有一截藍色,帶血的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