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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不可能跟鄭中天抬扛,“鄭總,您還有什麼吩咐?”吃人嘴短,拿人手軟,她掙的是人家的工資,依靠人家生活,昨天還剛剛拿了人家六七千塊錢,就得聽從人家差譴。
“吃飯。”鄭中天只有這樣簡單兩個字。
不過,聽話的人能明白鄭中天的意思,“您——請我吃飯?”莫明美難以想象:好事怎麼總被她碰上。
鄭中天本來只想點一下頭,還是說了話,“是啊,要不然,我跟一個嘴裡有味兒的人坐一起幹嗎,找罪受啊。”
“是每個新員工您都請呢,還是隻有我一個?”被總裁請吃飯,還有上班第一天總裁就給好幾千塊錢,這種好事誰都能碰得上嗎?莫明美是新來的,東耀集團的規矩她不懂。
鄭中天不可能給莫明美得意的機會,“我是看你可憐,中午飯都吃不好,總不能影響下午的工作,才請你。”
姚姿用一個托盤端三碗米飯回來。她習慣親自侍候鄭中天,方方面面,點點滴滴。她是他的秘書啊,她認為,她所做的這一切理所應當,還是別人誰都代替不了的,所以,她驕傲。
“一人一碗。”鄭中天的下巴點向莫明美。
“啊?”姚姿愣住,鄭中天什麼時候有心思請一個普通員工吃過工作餐,不過,她也只是稍愣片刻,就把第一碗擺到鄭中天手邊,第二碗是她自己的,第三碗撴給莫明美。
鄭中天把姚姿那邊的筷子遞給莫明美,正好她還沒有用呢,“再去拿兩雙筷子,一套餐具。”總裁讓秘書做事,天經地儀,是秘書的份內事,他也這樣認為。
可是,為一個新來的8樓的行政文員服務,姚姿一百個不樂意,卻不得不做,誰讓是鄭中天吩咐的呢。
“是您非要請客的啊。”可不是她莫明美吃白食。她夾起一筷子菜,就往嘴裡送,好好吃喲,比她昨天晚上吃到的肉好吃多了,簡單是人間難得的美味。
“一會兒用公用筷子夾菜。”鄭中天阻止莫明美夾第二口。
“您也沒有用公用筷子呀?”鄭中天都吃過好幾口了。話一出口,莫明美就後悔,人家大總裁怎麼是別人可以比的。
“別用你那吃過變質肉的嘴含過的筷子再夾我要吃的菜。”這是鄭中天的理由。他還作出讓步,“等公用筷子來了,我也用公用的夾菜。”
莫明美還從來沒有吃過個這麼大、這麼新鮮的大蝦仁,嚼一口,口齒留鮮;嚥下去,滿腹生香,別的肉和菜也好吃極了,不知道人家怎麼能把普普通通的菜做得這樣好吃,她就不行。既然是鄭中天請客,不大吃特吃彷彿對不起他的熱情,就是不識抬舉,她認定,她很開心地大塊朵頤。
第27章:總裁請吃工作餐。(2)
更新時間2013…2…3 10:46:26 字數:2076
“你哪怕只吃青菜呢,也不要吃變質的肉好不好。我昨天不是剛給你好幾千塊錢,你還至於這樣——唯利是圖?!”鄭中天找不出什麼合適的詞語來形容莫明美的吝嗇、摳門。
昨天鄭中天給莫明美好幾千塊?如果說得聲音大了,讓別人聽去,還以為莫明美昨天被鄭中天包過呢。
當時幸好姚姿也在場,她不至於誤會。就算不在場,她也不認為鄭中天的品味差到這種地步,反正她就是不管怎麼樣都瞧不起莫明美,從心裡往外討厭她,鄭中天也應該跟她一樣,他最多隻是同情心大發作,可憐她,誰讓她表現得最窮、最捨不得花錢呢。
別人距離遠,餐廳內的人都在忙碌,有少人邊吃邊聊天,比較吵,鄭中天的說話聲又不大,還算萬幸,沒有什麼人聽去。
莫明美嘴裡都是吃的東西,她低下頭說話,嘴裡有東西時直面別人說話不禮貌,更何況對面還是集團總裁,她對答如流,聲音也不大,“我昨兒是得到您好幾千塊,可那也不是白得的呀,需要我等價交換,儘管現在我還沒有什麼可以交換給您的,既然是我以後辛苦得來的,總不能胡花亂花,就象白撿的一樣。而且,這幾千塊錢是我的全部家產,我還指望利用它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站穩腳跟呢,需要利用它度過多長時間還不一定,怎麼能大手大腳,錢不耐花,不管有多少錢很快都可以花光,我再缺錢可怎麼辦,吃什麼,喝什麼,用什麼,豈不要餓死。”
鄭中天沒有再說話,這個新來的員工伶牙俐齒,還挺能說會道的,歪理有一大堆。是由於個人經歷不同,人生觀就不同,才造成的價值觀差異吧,他沒有耐心去改造這麼一個小丫頭,隨她去。
姚姿中間還要了一個湯。她卻並沒有吃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