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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暢多了,方漓也鬆了口氣,她真怕無法交流說不清楚。
“是,我是靈域來的。到這來找黃金鈴,看到羊群,以為是野生的,驚跑了一隻,我願意賠你們。”
那人擺了擺手,帶了絲急切:“一頭羊你出五百下品靈石?”
“嗯。”方漓怕他不懂,跟他解釋道,“我沒見過城裡風毛羊的價,不過和它價值相當的見過,根據品階和情況不同,三百到五百不定。這羊是我驚走的,我願意賠五百,另外還想再買一頭。”
那男子臉色越聽越是嚴肅,最後雙眉倒豎,嗖的一下,鼻子就伸了出來,又啪一下,將面前的矮桌打了個粉碎。
“奸商!”
方漓下意識防禦,那人意識到了,趕緊收回鼻子,道歉:“對不起,我是罵到我們部落來收羊的奸商。”
方漓揚了揚眉,沒問也懂了。肯定是壓價了,其實也正常啊,人家辛辛苦苦地跋涉,總不可能原價給你買回去。
“你們為什麼不自己帶去城裡賣呢?”
男子搓了搓手,露出了赮色:“原來一個會說外面話的都沒有,後來我跟來收牧畜的奸商陸陸續續學了話,又教他們,現在除了我,其他人說得也不好,進城怕被騙。”
他想了什麼,又補充了一句:“我是族長。”頗自豪地挺胸。
要是鼻子沒收起來,估計就要拿鼻子拍胸了。方漓不期然想到了的小象,莞爾一笑。
他們不知道是哪一族的象,如果講話都跟帶她來的父子倆一樣,那就難怪他們不敢去了。
族長哎了一聲,又道:“我就知道那些來收的是奸商,但是沒想到這麼奸,一頭羊只給我們一百下品靈石,碰上豐年還好,災年還不如自己宰了吃。哼,等我們族學會說外面的話,我就帶人自己上城裡賣去。”又熱情地給方漓倒羊奶,還給白虎倒了一大盆,“你要不要看看我們別的東西?我不要你那麼多靈石,比那些奸商多給就行。”
“好。”方漓意動。這個小象也跟她說過,到了荒野之中,如果碰上小部落,可以跟他們買些特產,只要不走眼,肯定比在城裡買不知道轉了幾手的貨便宜。
“我先想買些羊毛,就不買羊了。”她提出一個要求。這並不為難,那些商人也有來收羊毛的。
族長也是個狡猾的,不然不會有意向商人學說話,又教全族學。他們這部落不大,生活在這兒,大妖懶得管他們,城裡的妖也懶得派人專門教他們說話,反正是自生自滅不礙著誰。以前族裡人也無所謂,還覺得本來宰著吃的牲畜能賣出價,去買商人帶來的好東西,挺好的。到他才覺得不對,年輕時他跟在商隊後面進了城,看得眼花繚亂,卻因為語言不通鬧出誤會,差點被打死,回家又險些迷路找不著部落。
於是當了族長之後,象智慧——這不是部落名,是他給自己起的名——用各種辦法學了通用語,逼著族人學,不學就跟他打一架。
他能當族長就是因為他身上長出八道符印,是同齡中最強的,打不過他就要乖乖學。
他有個雄心,不但要到城裡去賣牲畜,還要帶族人搬到城裡去,見世面,過好日子。
所以對這個非奸商的人族,象智慧非常熱心,甚至願意倒貼點東西,讓她多講講外面的事。
第84章 妖域風情(二)
方漓除了用比城中便宜得多的價買到了足夠的羊毛,還買到了一種比較稀罕的物資,象族的牙。
這一族也是力象族,比法象族的獠牙更大更堅固。每當他們的妖力深厚一層,身上長出一道符印,力氣就會更上一層樓。
與此同時,他們舊的獠牙也會脫落,長出新的。
這牙對他們來說沒什麼用,留著只是一種榮譽,可以跟子孫吹噓自己的成就。有商販過來時,有些不在乎的就賣掉了。
好在仍然有很多留著,到象智慧當上族長之後,就不賣了,要等以後進城自己賣。
現在他大方地把方漓帶到自己家,給她看他的獠牙:“這是我長出的第一對牙,二十歲開始長,三十二歲就脫落了,族裡誰也比不上我。”
這對他是不賣的,記錄著他成長過程中最初的驕傲。不過最近脫落的就沒什麼紀念意義了,他後來在族裡一直都是第一,已經習慣到麻木了。所以他決定賣給方漓。
“人家出六百下品靈石收,我肯定不止這個價,沒賣。你出個價,比城裡便宜也不要緊,就當交個朋友了。”象智慧豪爽地說。
方漓也不客氣,先上手測這對牙的屬性和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