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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曾跟他有過近距離接觸的秦巒也十分感慨,跟兩個徒弟磕著瓜子唏噓道:“這孩子也算不容易,這回終於苦盡甘來了。”
聽說星光兩年前就接觸過他,還願意幫他支付老東家那邊的違約金,但趙元之半點不帶猶豫就拒絕了,理由只有一個“老闆待我不薄”。
兩邊談了好久,趙元之始終不鬆口,星光也不能強買強賣,只好不了了之。
後來趙元之所在的公司因為承受不住巨大的競爭壓力而面臨資金鍊斷裂的窘境,星光再一次找上門,舊事重提。
自始至終,趙元之就提了一個條件:他簽約可以,但不希望老公司破產。
公司規模本來就小,後來不景氣又有好多人跳槽,現在統共就他和另外三兩個藝人了,而除他之外都是入不敷出。可想而知,一旦他走了,這家公司也真就要完蛋了。
恰恰在這個檔口,趙元之被無辜捲入流言,雖然不是什麼正面的,但熱度確實上去了;再加上老東家規模實在不值一提,派來談判的人跟上面負責人商量過後,還真就答應了,於是籤人的同時又完成了個不大不小的收購案。
這麼一來,老公司經過人員調整之後就搖身一變成了星光旗下趙元之的個人工作室,沒人失業,星光也沒花多少錢就得到了想要的藝人,皆大歡喜!
顧陌城看的目瞪口呆的,這樣也行?你們有錢人真會玩!
而星光一出手,直接就打亂了之前盧慈倫和謝曉唯和他們公司的佈局,兩人立刻被架到火上烤,一夜之間成為眾矢之的。
你們不是欺負人家沒靠山嗎?現在好了,靠山來了,咱們法庭約起?
國內有兩家公司最喜歡打官司,一個是本身就常年養著一整個“強辯團”的祁凰,那絕對是維權小先鋒,上到旗下藝人名譽損害,下到街頭巷尾亂用海報,幾乎待逮著就告,一點兒也不計較是不是不構成本。
幾年下來,圈內外侵權分子們紛紛聞祁凰而色變,看見他們家的藝人就本能的繞道,惹不起惹不起,畢竟並不是每頭巨獸都心甘情願為了一筆兩萬塊錢的賠償金跟你糾纏一整年的。可人家祁凰就樂意,被採訪的時候也說的理直氣壯:“我們打得起!”
就是打得起,根本沒在怕的,不管案子大小,只要你侵權我們就告,賠本也告,就是要先把招牌立起來。
努力的付出總是有回報的,打從前幾年前,雖然國內侵權、盜版等大環境依舊沒有明顯好轉,諸多藝人頻繁遭到誹謗、影象盜用等問題,可祁凰卻幾乎成了一片淨土,旗下強辯團一度淪落到無官司可打的境地……
第二個就是星光,當然,外界一度酸溜溜的說這兩家就是錢多人傻,純粹燒的!
星光對打官司的熱愛程度緊隨祁凰之後,也許太過焦頭爛額的雞毛蒜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類似這種名譽損壞,那必須得上,不搞死你也要狠狠連皮帶肉咬幾口下來。
尤其現在趙元之是他們公司高層決定重點培養的,想毀他的名譽?老實說,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們星光的錢?
所以接到律師函的盧慈倫幾乎要崩潰,事情究竟是怎麼發展到這一步的?
公司也很頭疼,誰知道趙元之怎麼就走了狗屎運,竟然給星光看上了,為了一個他還專門收購了那家小破公司!
到了現在這種地步,他們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讓星光主動撤訴,二就是他們反訴。
可星光,真要說起來,手段可要比祁凰下作,很有點兒無所不用其極的架勢,沒準兒人家就等著他們主動彎腰求饒呢,不成不成。
反訴?他們能反訴星光什麼?
真是頭都大了。
這次謝曉唯是真哭了,“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啊,又不是我們誹謗趙元之,分明就是那些粉絲乾的,憑什麼告我們?”
她的經紀人正帶她往公司趕,前後左右都是黃牛跟車,一路上都舉著相機狂拍,甩都甩不掉,煩不勝煩。
他此刻也是一個頭倆大,勉強耐著性子解釋,“沒聽過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嗎?再說了,當時鬧起來的時候,你們不也沒制止?還順水推舟的說了好多模稜兩可的話。”
也怪他們都大意了,覺得趙元之就是個孤家寡人,前面幾年都被人利用多少回了也沒泛出什麼浪花來,這次也不可能,所以也都挺心安理得的拿他來當替罪羊。
可千算萬算,誰也沒算到星光竟然會在這個風口浪尖上跳出來!
太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