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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族穴穴、地精族咚咚,於世界歷1020年4月1日,擅自收割偷竊了25公斤提提麥,被捕途中輕傷四名城衛兵,在下申請他們兩年五個月服役,以示懲罰。”她的尾巴在她身後緩慢輕搖,很是引人矚目。
不過她最想吸引的那個人,此刻正低著頭檢視手中的材料,並沒有抬頭看她。
法庭搞得挺像樣的,不過從實際意義來說依舊很兒戲,這些異族該怎麼處置,在他處也不過是領主一句話罷了。當然,蘇陽要的就是這種“形式”的建立。
摩杜納的法庭,除了警務人員、庭審記錄員外,主要參與審判的,是主審官一人、副審官兩人、陪審團十三人、檢察官團體、律師團體。檢察官立場代表摩杜納政府,如果是民眾發生糾紛,那麼檢察官不會參與,控訴與被告雙方的兩個律師團體參與。
陪審團全由民眾自主報名參加,隨機定人,每次都不一樣。
因為是義務性質的工作,蘇陽本以為沒多少人樂意報名,但不想摩杜納的領民還挺積極的。對他們而言,審判這種神聖的大事,平民能參與其中,審判結果說不定有自己決定的那一票,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幾乎能在往後幾十年裡當榮耀看。
“請被告代表發言。”
波米塔塔顫顫巍巍地走上了臺,抖著聲敘說了一遍他們發現麥子、割麥子、反抗抓捕的過程。
他們異族的探查小隊,隊長是狗頭人族的比伯,但賽特安排波米塔塔當代表發言,是因為她看上去和人族小女孩無異,容易博取陪審團的同情。
這不,波米塔塔說到他們無比飢餓、走投無路的時候,陪審團已經有年長的女性抹淚了,對她投去了充滿母愛的目光。
被告代表陳述完,檢察官問話:“你們為什麼逃離以前居住的地方?”
“我剛才說過了,是因為豬頭人族進攻部落,我們打不過,只能跑了……”
西米露略帶咄咄逼人的態度,繼續發問:“你們的倖存者就只剩現在這幾人嗎?沒有其他同夥在嗎?”
“反對!”賽特猛地站了起來,“檢察官的問題與本案無關!按照參與抓捕的城衛兵敘述,當時在場的就他們五個,哪怕有其他倖存者,也不該用‘同夥’來形容!且沒有必要詢問其他倖存者的所在地!”
當然,波米塔塔也不想告訴人族,自己其他的倖存族人在哪裡,她感激地看向賽特。
“好吧,我修改措辭。”西米露又一次問道:“你們在被抓捕前,犯過其他罪嗎?”
波米塔塔害怕地回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在自己的部落裡從來沒有犯過罪,來到你們人族城市,也就是偷了那一點麥子而已。”
“偷了一點麥子?而已?你覺得偷竊只是小事?我看你毫無反省態度!”
“沒有!不是的!我反省!”波米塔塔急得快哭出來了,“我以後再也不敢了!真的!向祖神發誓!”她的眼眶中盈滿淚水,強忍著沒有掉落。
無論是鎖在一旁的其他異族,還是旁聽區的波魯塔塔,看她這樣都很難受。畢竟如果不是真的太餓了,他們也絕對不會靠近人族居住的地方,更不會碰人族的東西。想到還留在廢棄村莊的其他族人,忍飢挨餓,等著他們回去……
波米塔塔沒能忍住,哭了起來,她站在法庭中央,甚至不敢大聲哭泣。其他異族也是含著淚,默默不作聲。
西米露問完話,就換賽特了。
賽特給波米塔塔遞了塊帕子,安慰了幾句,問道:“在你被抓之前,你多久沒有吃過東西了?”
“兩天……”
他又問:“你最後一次吃過的東西是什麼?”
“土裡挖出來的一點點根莖……”
“你們矮人族,以前是如何生活的?”
波米塔塔想了想,確定不會暴露其他人,便老實回道:“大家開墾田地,能種出一些麥子,平時戰士出去打獵,孩子們會跟去挖些野菜……我們的衣服是獵物皮做的,有時候會撿到人族丟掉的布料,絕不是偷的!真的是扔在地上不要的,很破的那種,不過東拼西湊,縫起來也能穿。”
“乾旱來臨後,麥子都沒能種活……大家沒吃的了,年老的族人為了節省糧食,便先一步去見祖神了……”
“去見祖神。”賽特問:“是自殺的意思嗎?”
波米塔塔點點頭。
在場的人族大多是摩杜納本地人,他們依舊可以回憶起乾旱時候的情況,情況都差不多。而在領主大人來治理這裡之前,生活也好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