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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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嬗,你們見過的。”
“沈嬗?啊,沈嬗不是最近咱們微博上的紅人嗎?”驚訝的叫道。
強森擠進去,說道:“嗯,就是她,其實微博和我們的遊信都是她的構想。”
“好厲害,你好,我是曾俊凱。”曾俊凱在這一群糙漢子裡顯得尤為白嫩,笑容青澀可愛。
沈嬗只見過這裡面的幾個人,也都沒有什麼印象了,認識了一番之後,隨陳曜廷走了。
一群人就跟餓死鬼一樣搶著保溫盒。
“老三,老三,我才吃了一口,你少吃點。”
“你不是早上吃過小籠包了嗎?吃你的小籠包去,我還沒吃早飯呢!”
強森快速地拿過自己的茶杯,倒了一茶杯的粥,捧著茶杯躲到邊上去吃了,這群傻瓜,啊嗚,真好吃,這才叫早飯。
上午九點半,沈嬗趕到和鍾傑約定的地方,鍾傑還是她透過關係聯絡上的,他說要見見她才能決定。
鍾傑打量了她全身,收回視線,淡淡地說:“衣服搭配不錯,但是,別以為穿著我設計的衣服,就能夠增加我的好感。”
真不留情面,沈嬗已經習慣了,寵辱不驚地看著他,“知道了,鍾先生。”
“首先,第一個問題,為什麼選擇設計?”鍾傑望著窗外,冷硬的臉上依舊沒有一分表情。
沈嬗思索了一分鐘,說:“我不是學設計的,我還是學生,我選的是傳媒。但是我個人很喜歡設計,並且有很多的想法只能停留在紙上,我很想把它們做出來。”
鍾傑有些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如果你想學剪裁,可以隨意去一個裁縫店當學徒,足夠你業餘做一些衣服了。”
“不,這不一樣。設計和做衣服是兩個概念,設計,是一個設計師將他的思想注入他的作品。而做衣服,隨便哪個人都可以做。”
鍾傑:“第二個問題,你為什麼找上我?”
沈嬗看了看他袖子上的紐扣,這是他最喜歡用的一種紐扣,沈嬗買到過很多件衣服都有這樣的紐扣,“你的衣服裡有故事。我買到第一件你的設計,是那一款涅槃,是你從國外回來的第一次設計,涅槃重生,你的故事,都在你的作品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