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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取過信封,把銀票放到一邊,抽出一張信紙,把看了足足一百遍的信又唸了一遍:對不起,貴賢侄不是狼人對手。雷震抬起頭,眼睛通紅,他恨恨地咀嚼著兩個字:
“狼人!”
天色漸亮,現出薄薄的淡青色。侯爺歪在床上,臉色居然也是淡青色,他整整瞪了一宿眼睛,一閉上眼,白衣人青銅的面具就在面前晃悠,他又恨又怕,恨得咬牙切齒,怕得渾身打顫。他又開始顫抖,甚至連床也嘎吱嘎吱響起來,他拼命控制,卻越控制越厲害。旁邊女人醒了,伸出雪白的手臂,慢慢地捋著他的胸脯,他忽然像個渴求著溫暖的孩子,一下子扎進女人懷裡。床抖得更厲害,他喘息著漸漸安靜下來,熱汗淋漓。他已經整整折騰了一宿,女人精疲力盡,頭一歪昏睡了過去。
侯爺靠精明強幹和不懈努力,闖蕩三十餘年,終於成了方圓八百里最大鏢局“虎威”鏢局的老大,他武功並不弱,一雙鐵砂掌不但能單手開碑,而且出手迅捷,常奪對方兵刃於無形,但他並不經常出手傷人,而是靠動頭腦,耍手腕,使敵人臣服。江湖上豈非正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人更多些?所以,即使他的仇人也免不了暗暗佩服,於是就有了“猴子”這個綽號,天長日久,“猴子”也漸漸被“侯爺”兩個象徵著身份和地位的字所代替,甚至連競爭對手和仇人也客氣地叫他“侯爺”。
他有一個嗜好,就是女人,雖然年過五旬,需求卻絲毫不減。他有七個小妾,一個比一個漂亮,人稱“七仙女”,但他還是忍不住偷腥吃。每當鎮上堂子來了入眼的貨色,老闆第一個想到的總是他。這天他剛脫了衣裳,門外就進來一個人,一個黑衣蒙面男人。壞了別的事,侯爺可能還會忍一忍,但這種事,他卻一刻也忍不下去。侯爺大怒,甩手一旋披上長跑,鐵砂掌凌厲揮出!也沒見來人出手,侯爺直覺眼睛一花,雙掌竟被一股大力推動,身子不由自主陀螺般旋轉起來!長袍飛上屋頂,侯爺赤裸著,大白魚似的轉了幾十圈,重重跌倒,嗷嗷嘔吐起來。然後他就聽見來人說:
“想死?想活?”
侯爺頭暈目眩,瞪著眼找了半天才看見來人,忙大叫:
“想活!”
千古艱難惟一死,侯爺是聰明人,而且他有太多的牽掛,他死也不願看見,嬌滴滴的七個美人攜著自己家產,投進別人懷抱。
“好,跟我來!”
黑衣人轉過身,立在門口。侯爺哆嗦著穿上衣裳,他感覺一根繩索已牢牢套在自己脖子上。
侯爺長嘆了一口氣,慢慢起床,穿上衣裳。天光已經大亮,朝霞緋紅如少女嬌羞的臉,溫柔如情人動人的眼波。侯爺轉過頭,看了看烏雲擁枕,慵懶如貓,嘴角掛著滿足笑意的女人,心裡忽然湧起一股自豪和溫暖,他挺直腰桿,大步走了出去。
第十八章 相逢
狼人不停追趕,憑感覺,知道離對方已越來越近。這種直覺在常人身上也具備,只不過狼人更靈敏。狼人腳步不停,目光執著,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他的心卻像一團火,炙烤著他的五臟,他的血液一直沸騰,蛛網似的血絲爬滿眼白。你見過草原的孤狼沒有?它永遠在跑動,雖然不快,但等到時機成熟,卻會閃電般發出有效的一擊。狼認為你不是它的目標,就算近在咫尺,它也不會招惹你,甚至都不會看一眼,孤狼中的“孤”字,豈非就是“孤傲”兩個字?狼人此刻正是一隻奔跑的孤狼,他的目光孤傲而執著。
草原中人煙稀少,這更能發揮狼人的特長,但人煙稀少,並不是說沒有人煙,所以每到人煙聚集的所在,狼人的眉頭總會皺起來。特別是集鎮,狼人的追蹤本領總會大打折扣,眼前就是一座集鎮,狼人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人總要吃飯,出門在外,吃飯當然要去飯館。狼人此刻就坐在飯館裡,這是一家牧民飯館,這裡漢人已經很少,即使有,大部分也是倒賣磚茶、皮貨的商人居多,這座城鎮恰好是個皮貨集散地,所以人不算少。有了上次經驗,狼人選擇了一處臨街的小飯館,飯館小的不能再小,因為它就是一個蒙古氈包。
狼人喝了一大壺奶茶,吃了五張羊肉餡餅,再要了幾斤手把肉,起身來到街上。集鎮只有一條街,正經的房屋並不多,大都是挨挨擠擠的蒙古包,所以視線很好。狼人已經從南到北走了一遭,沒有發現任何線索。蒙古人一色穿著蒙古袍,就算漢人穿黑衣服的也不多,他開始打聽,幸好他懂蒙語,而且說的還很流利。蒙古人民風淳樸,不像漢人吞吞吐吐,好奇心重,不等開口,先得把對方打量個遍,再看看有沒有賺兩文銀子花花的可能。所以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