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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步看到那份契約書的傅瑛珂,更是為女兒感到開心。這年頭,能找到如此郎君,女兒真是有福之人。
不過,徒錦雯看過後,有點不滿地嘟嘴道:“娘啊,你不覺得這小子有點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嗎?想得這麼細,好像很不看好這親事一般……哼!”
“傻丫頭,這才是認真想要成親的態度啊。他把所有不好的情況都列出來該如何辦,且都是對女方更有利的,這才是實心實意啊。這可比那些光嘴裡說說漂亮話的人來得實在多了。你啊,等年紀大了再回頭來看這東西,就知道難能可貴了。泰伯爺和伯夫人真是會教孩子啊!”傅瑛珂想著自家這幾個都略有點天真的孩子,帶著點遺憾地嘆了一句。
就這樣,泰、徒兩家的婚事很順利地定了下來,雙方請人算好了日子,婚事就定在嘉和二十五年三月六日。留給他們的準備時間足有一年半多,這讓兩家都很滿意。
訊息傳來,不少人都吃了一驚。在普通權貴看來,徒侯府那比泰伯府是要高好多層的。如今他們兩家卻成了姻親,可見,這日後啊,泰伯府怕是要很快就升起來了。
泰、徒兩家倒是歡歡喜喜地開始籌備起婚事來了,而那丁侯府此時卻是陰雲密佈、人心浮動。
不為別的,就因為當初那次混混當街綁架徒錦雯的事情終於把他們也給拉下水了。
那天孟嵐重出手後,混混的幾個主要成員都被迅速地抓了回來。而這些混混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就把綁架的主謀推到了丁府嫡長子丁伯戎身上。
辦案的還恰好就是徒錦雯的表哥,傅逸一。這下可好,口供出來的當天,丁伯戎就被這位表哥給帶走問話了。
丁伯戎是個窩裡橫的傢伙,先是色厲內荏地威脅傅逸一,讓他趕緊滾出丁府。可傅逸一是專門來抓人的,憑著那些混混的口供,他理直氣壯地用鎖鏈套了丁伯戎就走。
丁府的家丁也想上前阻攔,傅逸一就大聲說道:“本來只是帶走問話,若是發展成襲擊官差,阻攔辦案,那對不起,再來丁府的人可就不是我們這些人了。那些穿飛魚服的大人們可是最愛一抓抓一窩的……”
這話一出,丁家上下都不敢亂動了,就連丁伯戎都老實起來了。
他想著自己不過是僱了幾個混混去揍一頓徒錦雯罷了,最多罰點銀子,若是為這點事招來了那些煞星,可就太不划算了。
不過他沒想到,落到傅逸一手裡,也強不到哪兒去。
只不過稍微吃了點苦頭,丁大少爺就把混混們黑他的罪名都認了下來。
因此,當丁侯爺得了信,趕來京都衙門詢問時,他兒子已經在認罪狀上簽字畫押了……
綁架侯府嫡孫女,按彤朝的律法,就算沒成功,也是要蹲三年大牢的。成功的話,就是殺頭的罪了。
而做為有侯爵的人家,丁府被允許以爵位保人。也就是以削去爵位為代價,抵掉相應的罪名。
當然,肯這麼做的人家並不多,因為爵位的存在就像一把保/護/傘。哪怕後代中沒人能當官從政,只要爵位還在,他們就不會被人當作平頭百姓那樣隨意對待。
還在孃家待著的丁夫人知道這事後,倒是覺得,如果兒子進了監牢,那爵位恐怕也不會再落到他頭上了。而排在丁伯戎後面的都是些庶子,尤其是那個蘭姨娘的兒子就排行老二,爵位恐怕多半是要落到他的頭上。
與其便宜了那對賤人母子,還不如干脆用爵位頂替了丁伯戎的罪名呢。
正當她在發愁要如何去勸服丁侯爺時,卻被朱家下人告知,丁侯爺來朱家找她了!
朱氏想著這肯定是侯爺來找她商量如何救兒子了,於是趕緊去了正堂。
誰知,等著她的不是好商好量,而是丁侯爺的一紙休書!
那本應為她撐腰的大哥和嫂子卻因為丁侯爺之前已經應承下的某些條件而對此事裝聾作啞、一言不發。
除此外,丁侯爺臨走前還說了一句話:“伯戎被我除族了。”
這對朱氏來說,不亞於晴天霹靂,甚至都超過了剛才接過休書時的驚恐。
她無論如何也沒想到,自己當初不過是不想兒子娶個惡媳婦罷了。沒想到,這賣弄了下小聰明的結果竟然如此可怕……
當她在朱家哭天喊地、尋死覓活時,泰、徒兩家正在忙碌地籌備著兩家的婚事。
與此同時,洪翰林家也因為孩子的婚事而發生了些騷亂。
原來,前日不知為何,鵬王妃突然給洪家下了請帖,邀請他們家的所有小姐,六月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