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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剛參加完高考,現在在私人飯店裡打工,準備自己掙生活費和一些學雜費,三弟弟年紀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暫時還需要家裡貼補,至於兩個妹妹,大妹妹中專畢業分配到了食品廠,今年二十,年初剛嫁的人,出嫁前,每個月工資一半上交家裡,剩下的自用,上交的那半的一半用於家用,一半在她出嫁後作為嫁妝還了回去,小妹妹是遺腹子,年紀最小,還在唸初一,家裡人有默契,如果弟弟妹妹能讀書,願意讀書,一定會供到他們讀完為止。”
畢天佑沒有隱瞞的意思,既然他決定和凌嬌在一塊,自家的條件是肯定不能瞞著凌家的長輩的,再者而言,他並不覺得這有什麼羞於啟齒的地方,相反弟弟妹妹有愛團結,他覺得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項。
“我現在是大學大三的學生,除了接一些專業方面的私活外,還經營了自己的小生意,因為還沒成家,每個月我給家裡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個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給的錢,以及大妹妹當初交給家裡的部分工資,儘夠剩下的弟妹學習以及家裡的日常開銷,這筆費用,會一直教到他們念大學為止,這一點,也是我們兄妹協商後的決定。”
凌國棟聽著畢天佑的講述,心裡滿意了幾分。
雖然聽起來似乎畢天佑出了大頭,有吃虧的模樣,可實際上畢天佑作為長兄,比弟弟妹妹付出更多是難免的事,難得他並沒有一味承擔所有弟妹的花費,足以見得他是個聰明的孩子。
凌國棟聽大閨女講過畢天佑現在做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規模了,若說擔起全家人的花費,完全不是問題。
但是鬥米恩升米仇,這樣的做法對於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當初他選擇了這個做法,或許畢家兄妹之間的感情,就不會像今天這般深厚。
“至於家母,將來會和大妹妹一塊生活,其他子女每個月給與一定的生活費,這是家母的決定,也是我們這些子女一致認可的。”
荀眉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個孤寡老太太,過慣了當年的苦日子,各種各樣的小毛病做媳婦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閨女不一樣,而且大閨女作為同樣經歷過那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