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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光一笑,突然想起這個小子叫什麼了。當初這個小子瘦的可怕,被大家叫做鐵絲。打起架來,如果跑的慢了,從來都只能躺在地上哼哼,不過這小子壞主意夠多,到也能勉強充當個狗頭軍事。風光那手開起沒鑰匙的汽車的本領,就是從這個小子認識的偷車賊那裡學來的。
不過這個小子顯然趕上好時候了,就這麼三年的時間,吃了發豬草一樣的胖了起來,如果不是他的臉還是未曾改變的那種標準狗舌頭臉,恐怕風光還真不一定能認出來。
風光拍了拍鐵絲的肩膀笑道:“中午剛到的S市,你現在怎麼樣?”
“還不是瞎混唄,靠王哥幫忙,現在給人當司機兼助理。”鐵絲貌似不好意思,不過看他真正的感覺,應該還是不錯的。
“王哥?王曉?”風光問道。
“是啊!風哥,你回來了之後是不是還沒見過王哥呢?”鐵絲說著,掏出了手機,開始翻找王曉的電話。到是一個手腳麻利的傢伙。
老子到想找他呢!可是老子回來以後先跟日本人打了一場,又被嬸嬸罵了一場,好不容易有了時間去找他,可是那小子居然玩起了人間蒸發!風光心裡嘟囔著,看著鐵絲的手機,開始盤算什麼時候也去買一個了。
電話很快就通了,雖然聲音模糊,但是風光依然聽出了其中驚訝和歡喜的叫聲。一把搶過電話,風光沉默了片刻,緩聲說道:“老地方還在嗎?”
“在。”電話那邊的王曉聲音有些顫抖,是高興的。
“那半個小時後,老地方見。”風光翹起了嘴角,合上電話隨手還給鐵絲,又道:“你怎麼樣?去不去?”
鐵絲笑了,兩手一掄,兩個塑膠袋立刻滑過一道弧線,消失在了不遠處:“怎麼不去?這種事少的了我?”
四目相視,放縱的笑聲響起,在這個安靜的樓群中迴盪,幾扇窗戶後探出了一張張不滿的面孔,但是當他們看清風光的臉後,不約而同的驚呼一聲,躲起了身形,拉起了窗簾。
笑聲中,一輛賓士E280的車門開啟,鐵絲笑著道:“我老闆的車,最大的用處就是讓我泡妞的時候威風一點。”
“哦,車不錯,王曉現在混的不錯啊,這麼有錢的老闆都傍上了!”風光拍了拍真皮座椅,點了根菸。
鐵絲坐好,熟練的把車開動起來,口中道:“傍?是***那個傻貨傍咱們王哥!那傻貨是搞建築的,拆遷之類見不得人的事情,全都是王哥幫他擺平的。上次一群一年沒領著工錢的工人,也是王哥帶人打跑的,不然那傻貨現在可能早就被那幫除了力氣什麼都沒有的工人弄成殘廢了。”
笑談中,賓士車平穩的穿行在車流之中。在離開小區的時候,風光隱約看到那個載他來這裡的計程車司機正在指著一個警察的鼻子大罵。也不知道是風光給他的那三沓錢讓他有了勇氣,還是從風光那裡受的氣讓他開始爆發了,反正照這個模樣折騰下去,恐怕這個司機就算上不了電視新聞,估計明天的報紙上也能露一小臉。
鐵絲開車的技術不是風光能比的,不僅平穩,而且快速,大約只用了二十分鐘,他們就到了‘老地方’。
‘老地方’是個已經開始顯得破敗的小飯館。它頂上那用來招攬客人的彩燈已經壞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組成了一個怪異的影象。在這裡,沒有貌美如花的服務員,沒有放蕩不羈的老闆娘,也沒有手藝高深莫測的廚子,更沒有什麼匪夷所思的特殊服務,只有一個落魄的瘸子老闆。
瘸子不是曾經出來混過的流氓,但瘸子卻比流氓更豪爽;瘸子不是終於職守的警察,但瘸子比警察還喜歡助人為樂;瘸子不是草原上的牧民,但他比牧民還要熱情。
所以雖然他的店裡除了最普通的酒,最普通的菜,最普通的裝飾外什麼都沒有,但是他的客人從來都不少,因為幾乎所有來過這裡的人都成為了他的朋友。
當初年少輕狂的風光,就在和瘸子連幹了四瓶汾酒後,認了這麼一個朋友,一個大哥。
所以這個店名就叫做老地方的小飯館,成了風光和他的狐朋狗友聚會的老地方。
拉開了車門,踩在那並不平整的地面上,風光看著這個S市所剩不多的他還算熟悉的地方,突然有了一種滄海桑田的感覺。
店比離開時更破敗了,瘸子也比離開時更蒼老了。但是店裡依舊客人爆滿,瘸子也依舊笑容滿面。
“老郭!老子回來了!”站在門口的風光伸展雙臂,對著正在招呼客人的瘸子笑道。
瘸子的表現和鐵絲一樣,先是一愣,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