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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午飯之後,吳菲打電話回公司說她要跟代言人先溝通一下,就拉著典範去三里屯曬太陽,兩個人先是在路邊的衣服攤上閒逛了一陣子,等逛累了,就坐在對面酒吧街的戶外天南地北地閒扯。
正聊著,吳菲覺得右邊不知道為什麼有點熱熱的感覺,就不經意地扭頭往右邊看,竟然,意外地發現楊小寧正在離她不遠處的另一家店門口和另外三個人打牌。吳菲愣住了,又努力看了看,確定那就是楊小寧。他的樣子沒有特別的變化,只是胖了。而他旁邊坐著個女孩,一隻手舉著牌,另一隻手正搭在楊小寧腿上。那女孩很明顯不是楊小寧娶的那個傳說中的女幹部。隨便用膝蓋想想都知道,女幹部不會這麼輕佻地在三里屯三月的陽光下公然摸一個男人的腿;女幹部更不會無聊到在早春充滿生機與希望的和風中如此虛度地打牌;重點是,女幹部應該不是那麼年輕而媚惑的。
吳菲忽然覺得由體內冒出一股冷風,風力三至四級,風向自下而上。
“看到什麼人了?”典範關切地問。
“沒。”吳菲迅速轉回頭去攪動她杯子裡的gin tonic。
“一定有。”典範挑了挑眉毛戲謔地說:“你知道你現在的樣子忽然有多奇怪嗎?臉忽然白到一定境界,好像女鬼哦,別嚇我!”
“好吧,就是有。”吳菲抬起頭看著典範,忽然皺了皺眉,又頓了頓,才強裝微笑地問:“如果,有一天,我嫁不出去,你娶我好嗎?”
《流言 流年》二十(2)
“好!”典範笑道,伸出手輕輕拍了拍吳菲的臉頰,又湊近問:“那你可不可以告訴我,我美麗的‘蒼白小姐’,你現在可不可以告訴我,你到底看到誰了?”
“我的初戀,就是我跟你講過的那個,那個拋棄了我的人。”吳菲眯著眼睛說,然後又衝典範眨眨眼問“我美嗎?”
“美!你其實不止是美,你是牛逼!”典範認真地說。
“哈哈哈哈,怎麼說髒話啊你!”典範的回答逗得吳菲大笑起來。
典範被吳菲笑的臉紅,侷促地解釋說:“哎!幹嘛?幹嘛笑成這樣!這是你教我的啊,你忘記了嗎,我們在美國,那時候你好喜歡說‘cool’這個字,講什麼都是‘cool’。所以,有一次我問你說,‘cool’在北京話裡怎麼講,你就跟我講說,‘cool’就是‘牛逼’。不是你說的嗎?”
典範解釋完吳菲就更失控地大聲笑起來,簡直有些歇斯底里。也許她笑的太大聲,惹得四下的人都往這邊看過來。
典範那天照樣是穿的花枝招展,一件Kenzo暗花皺紗的長袖襯衫配一條紅的無比鮮豔的Versace燈心絨長褲。又用一條淡綠和橘色相間的Paul Smith的圍巾遮著半張臉,身邊放著他最新款的LV揹包,和他以往一樣,全部的行頭都擺明了他是“當紅藝人”——誰不認識他誰就得自我檢討的那種,咄咄逼人,十分惹眼,以至於往這邊看過來的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一陣。
“往這邊看過來的人”也包括楊小寧和他的牌友,那是吳菲和楊小寧在分別將近七年之後的首次見面,大家都沒料到是這樣的場面,所以,之前所有準備過的表情和腹稿都沒來得及派上用場。
楊小寧在看到吳菲的時候——或許是因為她坐在典範對面——先是臉上不相信地五官略錯了錯位,然後,她和他,他們只是隔著十幾米的距離相互禮貌地微笑著僵硬地點頭,算是打招呼。
不過在看到吳菲之後不久,楊小寧就牽著他的女友離開了。吳菲開始還顧做鎮定繼續跟典範閒聊,等楊小寧一行人離開之後吳菲立刻亂了陣腳。先是全然不顧地把典範一個人丟在街頭,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回家,一到家立刻翻箱倒櫃地找以前的通訊記錄,透過各種電話聯絡原來的同學。
最後吳菲終於找到當年的室友陳藍藍。
等通上了電話,確認對方是陳藍藍之後,吳菲也沒有任何寒暄就直接問她知不知道楊小寧婚姻狀況。
“他離婚了嗎?”吳菲急切地問。
“並沒有。”陳藍藍回答。
“可我今天明明看到他跟一個女孩在一起,那個女孩跟你們說的那個大姐絕對不是同一個人。”
“那大概是他表妹吧。”陳藍藍在電話那邊耐著性子冷淡地說。
“跟自己的表妹怎麼可能互相摸腿?”吳菲嚷。等電話裡空了幾分鐘,她才終於發現自己的失態,就悵然道:“對不起,藍藍,我,我只是有些難過。”
“唉……”陳藍藍在電話裡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