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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果陸臻真的不在了,他們的愛情是不是也隨之消失了?
沒有任何證明,沒有任何證據,假如有一天連他都忘記了這些……
夏明朗忽然有點不敢想,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或者他應該要關照許航遠,關照鄭楷,關照所有了解內情的人,讓他們千萬要記得提醒他,時常地提醒——他的生命裡曾經有過這樣的美好,與這樣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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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最近的討論很多,其實挺好的,只是請大家不要吵架,任何觀點都是可以討論的,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心聲的權利。
昨天看到有人說這篇文章在不知不覺地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這讓我很惶恐,也讓我覺得有必要把自己的觀點系統地說一下。
關於這件事,當然,如果需要定性的話,這是一個錯誤,畢竟個人審判是不允許的,因為這對制度、對自己都不好。陸臻不應該去擷取那個審判者的位置,因為那代表更大的權利、責任與壓力。
所以陸臻的行為不應該被鼓勵,也無所謂讚美與支援。甚至陸臻本人在他比較正常、比較理智的時候,他也是不會做這種選擇的。
好吧,確定了這一點之後,往下說。
一、錯誤的性質
拋開之前刑訊逼供的部分,格殺本身與人道主義無關,也與是不是優待俘虜無關,更與公平無關,因為即使是優待俘虜,在最公平公正的法律面前,戰犯也是會被槍斃的,而且灰帽子也不是戰犯,他是罪犯。
我想這不是關塔那摩式的虐俘事件,虐俘是一群人無理由地以另一群人的痛苦取樂併發洩,而陸臻的行為明顯不是這樣。第一,他並不以此為樂;第二,他也沒有真的虐殺。他的確有發洩憤恨的成份在,但是最主要的理由應該還是清除,就是那種所謂的替天行道代上帝行刑的心態。
所以陸臻的錯誤在於對審判權的篡越,他認為那個人應該死,於是他在憤怒中自封為審判者,獨自判決,獨自行刑。
那麼,究竟誰才有權利做審判,有些人認為沒有誰有權判誰死刑,聖經裡說除了上帝沒有人有審判權,而在當代的中國,普遍認為只有國家主體及代表大部分人民意志的法律有權審判,而陸臻,擅自擷取了這種權利。
所以追到根源,陸臻冒犯的不是灰帽子,而是國家公權。
二、為什麼招了還是死
我的感覺是,陸臻在很早的時候就已經決定這個人應該死,他在把他當成一個死刑犯在操作。其實,如果陸臻真的還把灰帽子當成一個平等的應該享有全部生命權利的人來看待,那麼他就不可能對灰帽子做這麼出格的刑訊,因為那也是不應該的。
回到開始,最初他們的戰術應該是全殲,但是夏明朗要求留活口,於是這個人被留了下來,而且在留下的時候還遇到了一些危險。陸臻在發現灰帽子身上有炸藥的時候就可以馬上擊斃他,沒這麼幹不是因為什麼人道主義原則,而是非常單純的因為留下他還有用,這聽起來可能很殘忍,但卻真的是事實。而這一情況,總是會對陸臻產生一些心理暗示。
然後,灰帽子的不合作與死不悔改讓陸臻對他產生了一種仇恨心。
最後,灰帽子在整個過程中表達出來的那種攻擊性,比如說攜帶自殺性炸藥,堅決不屈服,這讓陸臻潛意識中認定此人很危險,而剛好,陸臻當時正處於一種瘋狂保護的狀態,存在那種誓要清除一切罪惡的衝動激情。
另外,還有一個隱患,如果驗傷的話灰帽子的傷口是很不正常的,所以陸臻很可能因此陷入一些危機。
綜合所有的這些,其實我覺得無論最後灰帽子是不是會招供,陸臻在開始逼問他的時候,可能就已經沒打算留活口。
三、以陸臻的個性是不是真的會這麼幹
站在作者的立場上討論這個問題很是牽強,而且,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陸臻,所以我只想扯些周邊話題。
在中國,自古以來就有俠客崇拜,梁山上的杏黃大旗在人們心中飄了幾百年;當然,歐洲也有他們的羅賓漢;而就算是目前號稱最具程序正義與人道主義精神的美國,無數個蒙面或者不蒙面的超級英雄在漫畫與電影電視中叱吒風雲,被崇拜被歌頌;在日本,水冰月說我代表月亮懲罰你。
然而究其本質,這些人多少都犯過像陸臻現在這樣的錯。
自封為審判者,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判斷他人罪惡與否,並行刑。
替天行道,這是一種古老而真實的慾望,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