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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我眼看就要在一張張紅帖子下被壓成了一片散裝CD了。瘋子啊!你結了婚還要來害我,還我身材!還我快樂!還我青春!
一個人一生參加別人的一次婚禮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只參加別人的婚禮,從來不參加自己的婚禮。每當我看見油頭粉面的新郎和穿著蚊帳的新娘,我就心生恨意!我覺得我的青春被他們給偷走了。時光永無休止,而年華卻隨歲月流逝。一個冰島詩人如是說。尤其是看見老情人的帖子時,回憶起以前的快樂時光,我更是覺得時光不在,菜頭易老,李廣難封啊!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我失敗的經歷:
我有生以來最引以為憾的事情就是交友不慎。我所有的朋友都要比我更容易被女孩子看出優點。女孩子或雲: 老陳比菜頭高啊!或雲: 小呂比菜頭酷啊!或雲: 阿潘比菜頭帥啊!(如果你們看過阿潘那個豬頭人腦的樣子,就明白我有多失敗了。)所以在漫長的13年的歲月裡,我在昆明是以偉大的大刀關聖的名頭威震江湖的。當我的各種損友出去泡妞的時候,總是要帶上我。我可以很容易地突破堅冰,等氣氛融洽了以後,那妞就會伸出手來,嬌滴滴地對我老人家說:“認識你真的很高興,以後我們喝茶的時候會叫你來講笑話買單的。”然後對我的那個在一邊咧著嘴一臉傻笑的朋友說:“打鈴啊!你真的好迷人啊!你真的好深情喲!”諸位,看到如此場景,你除了趕快買單走人,還可以幹什麼呢?要命的是,這種情況經常發生,我生平聽得最多的一句話是:“菜頭,你先走吧。”在我第1387次經歷這樣的事情的那一天,我終於明白了,在愛情的盛宴裡,我原來只是那放在盤子裡紅紅綠綠的、作為裝飾的配菜!我是那拼盤裡用蘿蔔雕的孔雀!我是免費品嚐的晚餐前的開胃酒!
我所有的朋友都和我最好,尤其是在失戀的時候。平常他們的酒量永遠不會超過我,但是一失戀,他們的酒量立馬變成我的三倍。每一個午夜時分,我總是躲在床角,咬著枕頭,恐懼得瑟瑟發抖。常常手機一響,就會聽到一個一千幾百萬年都不見面的人哭著對我說:“老和啊!我又失戀了。只有你!Only you!可以瞭解我現在的心情,麻煩你出來陪陪我,一起喝幾杯。”我一般在凌晨一兩點出發,六點回家,下午四點停止嘔吐。晚上在他又打電話之前不再眩暈。很多年前,我就已經沒有蛔蟲了。大家也知道,昆明是一個美麗的地方,一年四季如春,最適合的工作就是談戀愛。昆明的男人很善於戀愛也善於失戀,所以你們應該知道我的胃應該是怎麼一個狀態。想想我的一個情聖朋友,他已經達到了“萬花叢中過,片葉不粘身”的級別。他對我說過:“談四十次戀愛?老夫視之為小菜耳!”最近,他因為開始追求戀愛中那種“若即若離,患得患失”的感覺我才終於解脫了。我真心地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能達到這種境界。阿門!
我的工作並沒有那麼簡單,最後一項是去收場。朋友和女友分手也是很流行的事,但是如果她是一痴情人兒,我的工作量就大多了。我就像《東京愛情故事》裡的永尾完治先生一樣,專門是給朋友處理身後事的。最近一次是我還在昆明的時候,朋友的前女友一通急呼,我在12點準時報到。進入酒吧,一開始還好,等三瓶啤酒一下肚,她的眼淚就如同滔滔江水,噴湧而出。我當時就如同坐在雨裡,後悔自己的眼鏡上為什麼不先安個雨刷?同時對她的景仰如同江水滔滔。女孩子真的是水做的,我相信!看她淚眼朦朧,抓著我的衣襟,狂呼:
“為什麼?為什麼?”我不得不對每個走過我身邊的人說:“對不起,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朋友的。”我發現他們聽了以後幾乎要吐痰在我臉上。一個長得像牛魔王的傢伙直接衝上來對我吼道:“我打死你這個勾引大嫂的狗賊!”到了最後,我使出渾身解數,扮演了《甜蜜蜜》裡的豹哥角色,對她說:“沒有事的,回去洗個熱水澡,睡一覺。明天早上起來,推開窗子,滿街都是男人。”同時上升到歷史唯物主義的高度,證明她的離開其實是我朋友的巨大損失,而她自己簡直就是天使,等她擦乾眼淚,開始自信地打量身邊經過的男士的時候,已經月向西沉。
無數年來,我就像是一個蹩腳的九流跑龍套的演員,一直說:“該我上場了嗎?該我上場了吧!”等我上場的時候,首先發現女孩子就像是韭菜,和我年齡一樣大的一茬,已經被比我大的男人先收割了。我只有找上一茬的漏網之魚,或者等待下一茬韭菜長出來。好容易等到嫩韭菜上市了,卻又發現了巨大的不能跨越的代溝。我的一個朋友有次帶了一個小MM去迪吧,到了那裡,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