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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瑞安 《縱橫》
第一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
一、你們錯了
“我告訴你們,你們錯了。”孫青霞劍指著他在寒芒下盡皆變色、退縮的敵人。“這世間是有報應這回事的,如果沒有,便由我來執行。”
隆的一聲,長空劃過一道閃電。
他的劍還滴著血。
正滴到了最後一滴血。
剛剛死去的“混天猴”金不聞,對孫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撲,他的“混天鋮”旋舞起來,猛烈得就似一道道驚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鋮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沒有用。
孫青霞遞出了他的劍。
金不聞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別往孫青霞的劍鋒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儘管他的攻勢很狂烈,但血卻流得並不狂也不烈。
只一點點。
沾在劍口上。
很快,血自劍尖上滴落、滑落。
劍又回到原來的劍。
一把鋒利得雪亮、雪亮得鋒利的劍,——就像它的主人一樣。
霹靂一聲,院外又劃過一道寒電。
照亮了劍和持劍的人。
孫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劍,眉揚發劍,目亮如劍,笑紋如劍。整個的人便是一把劍。
一把已出了鞘、冠絕了天下的劍。
他也正是一個桀騖不馴,獨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還有十幾個人,其中“獨行狼”明充爾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當年他才一出道,“斧頭黨”黨魁“一斧當關”於吼地給他三斧就擺平了,那時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獨行狼”明充爾與“混天猴”金不聞,都是“一線王”、“老張飛”查叫天的兩名愛徒。
他們來到蘇杭,只有一個任務:
保護朱仙震
——只要保護得了朱仙震,他們便一切不愁不憂,應有盡有了。
當然包括了:美女華廈、錦衣玉食、富貴功名、名譽地位。
所以他們十分清楚自己的責任:
無論發生什麼,第一要務,就是要保護朱仙震。
因為他是他們的榮華富貴,也是他倆的衣食父母,為了保護他,什麼都可以犧牲。唯一例外的,或許只有:死。
一死就什麼都沒有了。
——死了,什麼功名利祿,也就沒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麼都可以犧牲,性命卻不可以。
在這兒的人,不止是金不聞和明充爾,其實誰都是同一個想法。
因為他們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們也願為朱仙震拼——但不是拼命——因為連命也沒了就不必再仗誰靠誰的。
可是,不願犧牲的“混天猴”金不聞,卻還是犧牲了。
不止是金不聞,在這“青華別府”裡,伏屍於那傲岸劍客白刃之下的已經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還沒了。
對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場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個也不放過。
當發現自己縱和自己這些人一塊兒全力聯手、全面反撲,也決非此人之敵手,明充爾就曾想過棄戰投降。
他曾嘶聲問過:“你找的不過是朱公子,我們不插手這事,你能不能讓一步?”
“不。”
那劍手仗著劍,冷峻的回答:
“你們錯了,每一個人犯錯都要付出代價。”
聽到這種說話,明充爾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護朱仙震,但除開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這時、這兒、這一關了。
所以他這次只好拼命。
也只有拼命。
命只有一條。
誰都一樣。
拼了命就沒有命了。
可是到了這地步,明充爾已不得不拼命。
——只有拼命,或許才能保住性命。
一個人拼命的時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還要不了別人的命?
更何況是這麼多人在拼命?
當“獨行狼”舞著雙斧,使他全身猶如兩朵開得極大極盛極亮極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