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做事方式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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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制。 按勞分配。 各部監督。 百官齊齊頷首,認可朱由校的策略。 皇帝派工部精通地質的官吏前去勘探,確定結果後在產礦的地方開採,比宦官以粗暴的方式任意指派更穩妥。 這才是真正做事的方式。 漸漸的,內閣,各部官吏神色汗顏,愧不敢當。 原來皇帝胸中有良謀,比他們想的更長遠,更完善,虧他們認為皇帝不顧江山社稷,無視百姓生計胡來。 安靜片刻,戶部尚書蘇茂相率先出列表態:“陛下所述乃良策,臣代表戶部同僚支援。” 開礦。 金銀銅礦乃暴利,宦官向上奉內帑後,自身還能堆金疊玉,可見其中利潤之豐厚。 開鹽礦,煤礦,涉及民生,更是穩賺不賠。 皇帝為戶部開源,他不表態支援,實在有點不識好歹。 見狀,工部尚書王徵亦出列說:“陛下,此策穩妥,溫和,臣代表工部同僚支援。” 雖說戶部負責財政,但工部亦負責部分稅收,何況來年興修水利,修橋鋪路,勘探開礦,許多工部官吏將有用武之地,這都是升官的好機會。 特別是開礦,不管金銀銅鐵礦,還是煤礦,鹽礦,都將有工部官吏參與。 蘇茂相,王徵表態,凡是受益的各部紛紛表態支援。 內閣幾位官吏親自估量皇帝開礦,礦稅的政策,更估量開礦帶來的收益,亦統統表態支援。 觀之,朱由校笑而不語,整飭官場財政不持久,他的所作所為無非是為保證未來朝廷財政穩定。 何況礦業隸屬勞動密集型產業,需要海量礦夫,坑夫。 關鍵勞動密集型產業,容易帶動百姓做工,各地興建礦廠,以高於普通長工的價格招人,有效保證百姓收益,維護社會穩定。 所以,為穩住陝北,爭取避免起義發生,他數月前派工部官吏去榆林勘探,建場,朝廷賺錢之餘,給窮苦百姓條謀生的活路。 聽聞百官支援,朱由校滿意的點頭,高聲說:“說完開礦說礦稅,礦稅主要出現在徵收和運輸上。朕的想法是對於同一礦產,朝廷制定想通標準,金銀銅等都是貴金屬,三十稅一太低,更改為對開礦的礦主十稅一,銷售商賈二十稅一。 徵收中,僅對礦場徵稅,礦主徵稅,不對礦夫,坑夫等底層勞動力征稅,更嚴禁勒索敲詐礦主,巡礦御史負責監督,徵收過程中務必標明每筆稅款的來源,即在何處徵稅,向何人徵稅,具體徵收多少,都要寫的清清楚楚。 運送麼,戶部在收稅前去各地礦場,同巡礦御史,巡礦總理統計出具體數額,派官吏巡礦御史送回京城交給稅務總局稽核,後由都察院派御史同錦衣衛監督地方駐軍將利潤運送回京,最終由大理寺,稅務總局,審計局三方稽核,另外,反貪總局官吏不定時抽查,那部分出錯,上懲第一負責人,下罰主要負責人。” 非他不信任百官,故意浪費官吏精力。 實乃萬曆朝礦稅制造出一批暴發戶,因為錦衣衛和宦官不會動手收稅挖坑,所以大多僱傭當地無賴去幹。 這群地痞無賴又是挖礦又是勒索,因此他們分走部分利益,礦稅集中到州府,當地官吏又分走部分利潤,解送回京前負責收稅的錦衣衛和宦官亦分走部分辛苦費,回到京城,官吏,宦官清算入庫時,又分走部分利潤。 最後落到皇帝手中的礦稅能有總數一成都是奇蹟。 大明官吏文秉,在他的《定陵注略·內庫進奉》記載萬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礦監稅使向內庫進奉銀兩數字,包括其他黃金、珍珠等物品。 十年之中,不計金量,共進奉內庫五百六十九萬兩白銀,每年平均進奉近五十七萬兩白銀。 《明神宗實錄》與《定陵注略》相比較,實際數字上述白銀是進奉數字的三倍,統一估算為每年白銀一百七十一萬兩白銀。 所以,十年間進奉內庫白銀達一千七百一十萬兩白銀,更多礦稅落入經手的官吏,宦官,錦衣衛、地痞無賴手中。 以宦官孫朝,馬堂上繳三成,私自扣留七成來估算,這個數字超過朝廷收入的兩三倍,甚至高達五六千萬,更甚者,有學者估算被貪汙走的錢財高達上億兩白銀。 然而,萬曆朝一年正常歲入白銀大概四百萬兩! 所以,既然開礦,徵收礦稅,必須有條完善管理和監督制度,防止海量紋銀落入宵小之徒手裡。 聞言,百官面面相覷,很快面孔露出欣慰的笑容。 以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錦衣衛,宦官,特別是宦官仗著是皇帝的親信,依著手中權力狗仗人勢,現在皇帝把宦官排除在外,該做事部門做事,該監督部門監督,力爭減輕各種貪汙。 關鍵自從內閣改制,內閣官吏品銜升高,各部成為內閣的下屬,朝廷以內閣為首快速分流,不自覺形成以戶部工部兵部為首的行政體系,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通政司,稅務,審計等部門為司法體系。 劉鴻訓新官上任三把火,所管理的刑部,通政司,治安總局官吏如狼似虎,遇見行政體系內的官吏眼裡放綠光。 刑部,大理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