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進城賣肉,置辦婚禮所需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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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的錢是四千七百左右,加上這六百,剛好五千三百元。
“走吧,去城裡,買東西。”
“買東西?買什麼東西?”
“廢話,當然是結婚時用的東西了,既然趕著驢車來了,不能白來一趟吧?”
於是接下來,洗臉盆,驚喜,梳子,床上用品,喜糖,喜字,紅蠟燭,最後又去了一次商店,蘇宇買了一款女生手錶,還買了一臺縫紉機,收音機,又去了糧食局,買了粗糧和細糧各自要了一百斤。
粗糧票一共五百斤,給了他姐一百斤,他又買了一百斤,還剩下三百斤粗糧,細糧直接買了一百斤,還剩下二十多斤的細糧票。
“虎子,幫忙把布蓋上,這麼多好東西,可不能讓人看到。”
虎子嘿嘿一笑,立馬拿布蓋好了。
女士手錶兩百三十塊,海鷗牌收音機98元,縫紉機一百八十塊。
這都是除去票價後的價值,如果算上會更貴一些,光是這些就花費五百元,剛滿五千塊不久又跌到了四千八百塊了。
二人一路往回趕路過鎮公社,虎子拿著皮子去賣,時間不久回來了,蘇宇坐在驢車上抽著煙。
“宇哥,買了二十三塊五,喏,都給你吧,要是沒有你,我也打不到那麼多獵物。”
這是實話,別看虎子有槍,但出來混最重要的是出來,而打獵最重要的是發現獵物,而不是能不能打中。
在這個普通人工資還在二十塊左右徘徊時,一隻成年獵犬敢賣七八十塊,要是尚好的獵犬甚至一百多,什麼概念?
這說明對於獵戶而言一隻好狗的作用有多大,靠著獵戶一個人進山打架,不亞於渾水摸魚,全憑運氣,碰到你就打,碰不到你一天都是白忙活。
“甭給我了,拿著去供銷社,全部買成點心,罐頭,麻花之類的,你我二一添作五,分了拿回家給孩子吃吧,你有兩個妹妹,我有一個妹妹一個外甥女,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多吃點,沒壞處。”
好傢伙,二人平分和著一家平均十塊錢打零食啊,抵得過蘇父半個月工資了。
不跟虎子分錢,第一是錢不多,第二平分錢虎子不會要,但平分零食那就沒問題。
“行,等我。”
虎子風風火火進了供銷社,時間不久提著兩個大網兜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