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比武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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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表演節目,薩姆為了偷生,就做下禽獸之事。丹格爾重新奪回堡壘之後將他關押起來,等我回來處置。
這個草包出事原本就在我算計之內,讓他吃幾天牢飯長長記性挺好,現在著急的不是這個。裡蓋爾一直混跡於盜匪之間,很多事情並不清楚,我需要和男爵確認一下,比如天際省為什麼沒有長杆武器。在我的認知裡,長杆武器無論東西方都極為重視,那種憑著一把奇門短兵秒天秒地的故事,不過是爽文意淫而已,至於什麼拳腳掌法、內力氣功,看個樂子就得了,戰場上那些東西要是管用,誰還鍊鐵鍛鋼?
冷兵器講究的是“一寸長,一寸強;一分短,一分險”,所以大家不約而同地將長杆武器作為戰場主力。據說歐洲的重步兵方陣裡有超過六米的長矛,要搭在前邊士兵的肩膀上使用,組成的槍陣甚至能夠抵擋具裝騎兵的衝鋒。而在華夏,槍更是被稱作“百兵之王”,漫長的歲月裡誕生了無數用槍的高手,長槍的使用技巧更是在一代又一代武學大師手上,被打磨得精湛到了極致,以至於產生了“月棍年刀一輩子槍”的說法。這倒並非是說長槍最難上手,而是說大家都以槍為武器,若想在戰場上不被格殺,就只有捲起來玩命練,誰也不敢說自己手裡這杆槍,練到什麼水平就夠用了,只能是終其一生不斷精進。而這一切在眼前的天際似乎都不存在一樣,屬實不大正常。
我們在東大門附近的瑞馳難民居住區找到了老爹。難民裡的年輕人大部分被組織起來開礦,剩下的都到山裡去伐木了,剩下不到二百老幼,有的做飯,有的用獸皮縫製衣服,還有幾個用蓋房剩下的邊角料打些粗陋的傢俱。這些人都經歷過家破人亡的慘禍,即使暫時安頓下來,一時也無法提振起精神,全都顯得生無可戀的樣子。
老爹對武器的問題顯得十分不屑,“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嗎?長矛哪裡能比得上刀劍?先說材質,如果你搞一根木棍,人家一斧子下來就劈斷了,如果用大鐵棍,誰能舞得動?就算勉強能用,速度也勢必慢上好多,戰場上你比對手慢了一點,就是性命不保,高手哪有用這種武器的?”
“可是如果能根據陣型,安排長短兵器互相配合,不是更能發揮出各自的優勢嗎?”
“小子,你沒上過戰場,不知道什麼叫做英雄。一個真正的勇士,完全能做到以一當十,如果能有一隊像烏弗瑞克那種級別的戰士,根本就可以無視人數上的差距。”
“可是並非每個人都能有烏弗瑞克那樣的天賦,難道普通人就沒有在戰場上活下來的權力嗎?”
“當然有!想要活命就得好好磨練自己的本事!要我說,你們這些小子還是缺練,整天就想著投機取巧!不過你小子來得正好,走走走,咱們去校場,你陪老頭子活動活動,看看能打得贏我這隻左手不?”
老爹不由分說,拉著我來到校場,一群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弟兄看到男爵大人要親自出手,趕緊圍成一圈鼓譟起鬨。老爹左手掣出長劍,挽了一個劍花,“小子,你那把刀應該是好東西,老頭子也不吃虧,你就用它和我比劃吧!”
我當然不敢拿誓劍和老爹比試,這把刀的附魔是恐懼術,要是我用這個打得他滿處亂跑,裡蓋爾還不得把我撕了?
“嘿嘿,我想試試剛才和男爵大人說的事,請等我找個合手的武器。”
海爾根鎮裡有的是木材,我挑挑揀揀,找了一根一米五左右的松木棍,掂在手裡揮了兩下。我對棍法的理解基本停留在六老師表演的孫猴子那裡,但是影視劇裡的招數多是偏重表演效果,我卻要面對老爹手裡貨真價實的附魔長劍。不過那把劍的長度也就七十公分左右,我如果能利用好距離優勢,還是有機會取勝的。
二人擺好架勢,比試就此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