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可疑的男人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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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在車廂裡的一個侷限性,要是在外面,袁沐早就要求這個男人開啟包堅持了,但在車廂裡他不能這麼做。
第一,萬一這個男人就是個普通人,包裡只是裝著貴重物品,這種情況下,如果袁沐讓他開啟了,那周邊不少人都會看見,他不安全。
第二,如果他包裡真的裝著違禁物品,周邊這麼多人,袁沐萬一沒有第一時間控制住,傷到人了,這個責任誰來負呢?
至於為什麼不把男人叫出來讓他配合調查,那是因為這個時候的法律並不完善,公民需要配合警方調查這一法律規定是在九五年的時候才透過全國人大的。
也就是說,現在的人並沒有這個義務,警查在沒有絕對證據之前,是不可以這麼做的,當然了,也可以做,只不過沒有任何發現的話,可能會面臨追責的問題。
袁沐可不想那麼做,他的人生才剛開始,他還想往上爬呢,如果背上了這個汙點,那以後就不好往上升了。
隨後袁沐就離開了,可是他一直沒有忘記這個人,他找到了馬魁,跟他說了這件事,一會自己要下車跟蹤一下這個人,袁沐有一種直覺,這個人一定有問題。
馬魁和汪新是乘警,不能隨便下車,但他可以,他是刑警,而且現在不確定男人是否有問題,所以袁沐就沒有讓馬魁跟著。
很快,火車停靠了哈城站,袁沐換了一身便衣跟著那個男人就下了車。
一路上男人去哪他去哪,男人坐公交車,那袁沐也做公交車,不過袁沐全程沒有讓對方發現,這個他還是能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