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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放倒了滿滿一杯酒,走到王總面前。
“王總,海西不會是壞人,您可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哪!如果你們去林縣投資,我們會和你們簽訂正式的投資合同,咱們一切按合同條款行事,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
王總與林放碰了一下杯子,苦笑道,“林局長,我上次也是這樣做的,我們簽訂的合同非常嚴密,經過了公司法務的稽核。事情發生後,我們向海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執行對方的財產。可到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林放明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地方保護主義,一般來說,兩家企業要打官司,在那個地方打官司,哪裡的法院就偏向自己地域的企業。這就是投資合同中,強勢的一方把起訴地設在自己區域的原因。
林放誠懇地說,“王總,我向您承諾,如果我們簽訂合同,可以把解決爭議的地點設在魔都,將來發生爭執,由魔都法院裁決,您看怎麼樣?”
或許是林放的誠意感動了王總,他緊握著林放的手,“請林局長確定好時間,我們去林縣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