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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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就……可沒想到,還有人接個吻就昏過去的,害他好一陣手忙腳亂。
迷糊也有迷糊的好處,比如不會因為沒有衣服穿,裹著被子在經理家待了一天而感到尷尬。星期一的時候,哥哥又神清氣爽地去上班了。
去給經理送檔案的時候,哥哥的手腕從袖子裡露出來一截,經理眼尖地看到他手腕上一圈青紫的痕跡,想到似乎是前天被自己抓出來的,不由歉疚地說:那天我太用力了,還疼嗎?
啊?哥哥順著經理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手腕,隨即微笑著說:不疼了。我天生容易出血,稍微碰一下就青了,其實沒那麼嚴重的。
容易出血?是血小板過低嗎?
也不是,大概體質特殊吧。
過後的一個星期,經理總算見識到了哥哥的體質特殊到什麼程度,因為手腕的淤青一直消不掉,哥哥只好買了個護腕戴著,搞得其他人以為他扭傷手腕了,哥哥只是含糊其辭。其實他心裡想的是,弟弟上的是本市的大學,放假的時候會去他那裡住,要是給弟弟看到他手上的淤痕,大概會以為又有誰欺負他了吧?
哥哥住的地方是一個親戚家的老房子,因為是自己人,所以只要自付水電煤氣費就好了,可比外面的出租房省不少錢。
五一節到了,哥哥起了個大早等著弟弟過來的時候好給他開門,可是一直到晚上都沒看到弟弟,電話也打不通。哥哥心裡很著急,該不會出什麼事了吧?去學校找吧,又怕萬一走了岔路,和弟弟錯過去呢?焦急不已的哥哥一遍遍地給弟弟發簡訊,卻沒有收到一條回覆。
快凌晨1點的時候,哥哥眼皮打架地靠在床頭睡著了。這一睡一直睡到十點半,因為睡姿不好,哥哥的脖子疼得沒法轉動,只能不停地揉著,希望能緩解疼痛。
到下午的時候,哥哥終於聽到了敲門聲,肯定是弟弟。弟弟從來都不知道按門鈴,都是直接拍門。哥哥很想告訴弟弟這樣聲音太大,會吵到鄰居,但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