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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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他的背影的遠去,我咬了一口蘋果,紅富士,很甜。
其實我並不討厭蘋果,就像是我知道很多事趙墨在瞞我,卻並不揭穿。
比如說,我頭部中槍,我昏迷半年,我在一個小到在中國地圖上都找不到小城市的小醫院裡養病。
以上種種,甚至不用細想,便可以得出個一個結論:趙墨和我,正在逃避著什麼。
可是,我沒有問過趙墨,從來沒有。
因為,我愛他。
所以,我選擇相信他。相信他不說,自然有他不說的理由。
功成名就也好,大富大貴也好,有記憶以來所要追求的東西在睜開眼看見趙墨的時候,變得不在重要,這一刻,我想要的,不過,就是他坐在我身邊,半夢半醒間,靜靜地玩他遊戲。
三個月後,我出院。趙墨,帶我回家。
房子不大,四樓,二室一廳,五十平方米不到。
沒辦法,除去各種各樣地開銷,餘下的,也就夠買這樣的。趙墨皺著眉向我解釋,一臉傷腦筋的表情。我告訴他,謝謝你,我很喜歡。我沒告訴他,這裡,和我之前同花七在一起住的地方相比,實在是天堂。
房子是才裝修好的,到了吃飯時間,整理完臥室我們,痛苦地發現,廚房,根本沒法用。
我說咱們出去吃吧,趙墨不幹,說外面天熱,你才出院,不能再中暑,你想吃什麼,我去買。
我聳聳肩,說隨便,他笑了,捏我鼻子,隨便,那家超市有賣隨便的,楊哥哥,你倒是教教我?!
我懶得理他,直接把他踢出門,繼續整理猶如颱風過境的家。
時間慢慢過去,家整理好了,趙墨沒有回來。
我很擔心,腦子裡盡是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什麼車禍啦,搶劫啊,真害怕他會出事。
我想打個電話問問,可拿起電話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他的號碼,腦袋上那一槍沒有要我的命,卻損害了我大腦的某些功能,我再也無法記住數字和文字。
考慮了半天,我決定出去找他。
結果,我又犯錯了。
先是出門忘記帶鑰匙,接著,我迷路了。
不能怪我,對於我這樣一個病人來說,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如果不迷路,那才叫奇怪。
天已經完全黑了,我掏遍口袋,很遺憾,我沒有帶一毛錢出來。
晚上氣溫不高,但是因為地熱,我坐在路邊,並不涼快。
身邊,人來人往,有回家的,有離家的,偶爾有兩個人會注意到我,我對他們笑,他們會臉紅。趙墨曾經說過我的笑容有秒殺的作用,我以為他在騙我,現在才知道,是真的。
八點。
九點。
十點。
我抱著膝蓋,看著手錶的指標一點點動。
直到,那個熟悉的聲音叫我的名字。
我抬頭,我愛的那個人,三步之外,滿頭大汗,一臉焦急。
我想叫他,他卻像是拉到了極限的彈簧一樣,突然斷了。定定地看著我,然後蹲下,在我對面,哭了。
“楊湛,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
“對不起……”
“楊湛,你知不知道從你受傷到現在我過的是什麼日子?”
“對不起……”
“楊湛,你知不知道,如果你再出事,我也沒活路了?!”
“對不起……”
……
……
……
趙墨哭了好久,我也說了好多遍的對不起。真奇怪,明明是男孩子,卻那麼愛哭。不過,不能怪他,因為,是我做錯事了。
後來,他終於原諒我了。
午夜,街頭,路燈很暗,他牽著我的手,他的手很熱,大夏天的,握著一點都不舒服,但是,我喜歡這種安心的感覺。
“趙墨,我愛你。”
他笑了,好開心,“嗯。”
我喜歡看他笑,所以我一遍遍地告訴他,“趙墨,我愛你。”
而他,一遍遍地回答我“嗯。”
“趙墨,我愛你。”
“嗯。”
……
……
……
其實我沒有告訴趙墨,我出院前,醫生曾偷偷對我說,只要我想,他可以嘗試幫我恢復記憶。
沒有猶豫,我拒絕了他的好意。
十五年的記憶,或許,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