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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手就往張媽衣服裡鑽。張媽呵斥了一聲:“都多大了?”
大少爺抽出手,把胳膊搭在了張媽的熱肚皮上:“小鹿要吃奶,他還以為我有奶呢!”
張媽聽了這句話,忍不住在黑暗中笑了。
大少爺又說:“張媽張媽,你怎麼沒奶了呢?你要是還有奶就好了,我不吃,讓小鹿吃。”
張媽聽了這話,先想大少爺是個仁義孩子,又想孩子的話有意思,什麼時候想什麼時候都是個笑話。
張媽睡到凌晨,忽然一睜眼,發現大少爺又沒了。
大少爺在後半夜溜回了裡屋大床,孤零零的小鹿也沒記仇,迷迷糊糊的又貼到他的身邊去了。
大少爺天天看小鹿,看了一個多月之後,就感覺小鹿其實也沒那麼醜怪,甚至有時候還挺順眼。而小鹿起初天天要媽要姥姥,大少爺告訴他“你媽死了”,他不明白,還是一到夜裡就哭唧唧的鬧。
鬧了一個多月之後,他不知道是明白“死”的意思了,還是被大少爺佔住心神忘了媽和姥姥,總而言之,漸漸不提家裡的事情了,只是兩隻手不老實,一到夜裡上了床,就要往大少爺胸前掏,大少爺因為這個揍過他好幾次,他長了記性,轉而把主意打到了張媽身上。張媽生得胖壯,胸前鼓鼓囊囊的,把衣裳繃了多緊,小鹿哼哼呀呀的黏在她身旁,垂涎三尺的踮著腳往她懷裡摸。
張媽打心眼裡的疼大少爺,可對個外來的兔崽子,卻是沒耐心。程廷禮大概認為張媽一隻羊也是放、兩隻羊也是趕,所以乾脆利落的把小鹿扔到了大少爺的院裡。張媽倒是因此得了雙份的月錢,逢年過節也能得到雙份的賞賜,不過錢多歸錢多,在張媽眼中,小兔崽子還是夠煩人的了。
程廷禮的所作所為,小孩子不懂,家裡的大人可都是心知肚明。鹿副官和程廷禮的關係,家裡上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鹿副官是怎麼死的,眾人也都七七八八的聽聞了幾分;鹿副官平時為人再怎麼端莊厚道,也是個兔子的身份;而小鹿作為兔子之子,據張媽來看,恐怕也不是什麼好坯子——幸虧長得夠醜,想必將來不會有迷惑大少爺的資本。
這麼個豆芽菜似的兔崽子,還敢張牙舞爪的對著大少爺耍拳腳。張媽看不過去,總想趁著拉架的機會將兔崽子揍一頓;然而她對小鹿的屁股剛一抬巴掌,大少爺就必定不幹。他打小鹿像玩似的,說動手就動手;可是別人如果也想打,即便對方是張媽,他也不讓。
張媽看了大少爺這個拿兔崽子當寶的勁頭,真是隱隱的有些擔心,想和太太嘀咕嘀咕,可太太天天躺在房裡,不是讀書睡覺,就是一個人聽話匣子,新近還染上了幾口鴉片煙癮,終日恍恍惚惚的,彷彿半個靈魂已經出了竅。張媽知道她是寂寞,又被程太太這個身份束縛著,一點樂子也沒法找。若是換了平常的女人,帶著兒子也能過得挺好;可程太太似乎是讀書太多,有點半瘋,時常是聽風嘆氣見雨傷心,唯獨不管人間的事。
張媽希望大少爺長成個有出息的好小子,單有出息都不夠,還得有好人品、好名聲,千萬別像老爺似的,跟著個小副官做兩口子。小副官一死,他那臉沉了一年,總也不放晴,還不如個好寡婦看著喜人。
☆、第四章
張媽看管伺候著兩個孩子,勤勤謹謹的逼著大少爺讀書。這一份心操了整整四年,直到大少爺成了十一二歲的大孩子,張媽才被家裡丈夫催促著,辭工回老家過日子去了。
大少爺就愛張媽,在他心裡,張媽才是他的親媽,至於西邊院裡的程太太,他是一百年不見也不會想念;對待程廷禮,他倒是更親近一點,因為程廷禮熬過了喪偶之痛,這兩年重新又活潑起來,傍晚無事了,還會跑過來和兩個孩子鬧一頓。鬧得累了,他也會偶爾想起正事,問問大少爺的功課;或者是把小鹿抱到腿上,不動聲色的垂了眼簾偷看這孩子。
七歲的小鹿,正在變模樣。
他那雙凹陷的、奇大的眼睛正在自行的調整著形狀和尺寸,睫毛也生出來了,是很烏濃厚密的一圈,長得將要互相簇擁;和睫毛一起變濃密的,是眉毛和頭髮。除此之外,他那鼻樑開始顯出了筆直的線條,本來蒼白模糊的嘴唇也漸漸有了紅潤的顏色和清楚的輪廓。
程廷禮看完他的臉,又拉了他的小手看指甲,指甲是長圓形的,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樣。
小鹿一直是喊程廷禮為乾爹,有時候他被幹爹看得不耐煩了,就回過頭仰起臉,嗓門不小的吵著要去玩。程廷禮一般不肯拘束他,他要玩,就讓他玩去,唯有一次例外,是程廷禮那天喝了酒,抱著小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