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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之間,他自己想著,是隻可以有洞房花燭、不可以有月黑風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沒關係。十六歲不懂,十七歲總要懂了;十七歲還不懂,十八歲一定能懂了。
大少爺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爺目標明確,在等著小鹿長大;小鹿則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什麼都不知道,只是感覺事情沒完,大戲一定還在後頭,只不知那戲是悲是喜。
兩個人一起等,一等就是兩年。
這兩年裡,雖然沒有鎖鏈束縛著小鹿,但小鹿無需看管,很少出門。偶爾出去逛了幾次之後,他發現自己的行蹤全被大少爺掌握著,就乾脆哪兒也不去了。
至於餘翰文,他也沒有去聯絡,當然是因為無顏相見。況且若是見了面,餘翰文問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畢竟還是他的家,儘管那一年的禁錮幾乎逼瘋了他,但他還是感覺家醜不能外揚。
餘翰文不要了,學業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後來回首往昔,也不知道這兩年是怎麼過來的——一點正事也沒有做,就單是活著。
同時,也要提防著大少爺。大少爺沒對他用過強,但是動手動腳的,也不老實。兩人本是一張床從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爺的手臂當成枕頭,兩個人親得宛如一個人,可是現在,小鹿忽然感覺大少爺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爺時常會隔著衣服撫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為自認是個男子,不該受另一個男子的狎弄。
他想黃花大姑娘也不會比自己活得更緊張膽怯。而且黃花大姑娘本來就該是矜持的、怕人說怕人瞧的;可自己一個十八歲的小夥子,怎麼也活成了個大姑娘?天氣熱的時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貴,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爺就敢看畫似的盯著他長看。
於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點長,長成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他雖然不出門沒見識,可據他所知,當兔子的小子們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種,而大少爺生得高大,差一點就也是個虎背熊腰。一個虎背熊腰,應該不會再愛上另一個虎背熊腰。
小鹿想長,也的確是真在長。前幾年他長得慢,怎麼拔節也還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歲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結實了起來,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層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來一把剃刀,每隔幾天就塗上一臉肥皂泡沫,虛張聲勢的刮鬍子。大少爺也刮鬍子,刀鋒掠過下巴,會刮出嚓嚓的聲響。他的茸毛還細軟著,刮不出聲音來,但是總比沒有強。刮完鬍子洗完臉,小鹿照鏡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醜,單是心裡暗暗的快樂。
小鹿快樂了,大少爺也很快樂,因為他老子終於還陽回春,又掌權了。
二十二歲的大少爺,已經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禮的駐平總代表。軍務他不管,他只管交際。他生得英俊,性情也開朗活潑,又是吃喝玩樂的行家,因為是程廷禮的親兒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應酬之時,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來了喜訊。
前幾年的兵荒馬亂改朝換代,成全了個在夾縫中求生存的程廷禮。程廷禮手下的兵馬有限——也不只是兵馬,他帶了半輩子兵,一直是處處都有限,開疆闢土的功績絲毫沒有,好在他這“有限”也是有限的,沒功績,也沒大紕漏,一路拆了東牆補西牆的過下來,他不但沒把他的隊伍帶散,而且大大的聚攏了一筆財富,既可以供著他自己揮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裡的獨生兒子養成花花闊少。
在南京政府發動的北伐戰爭之中,程廷禮為了儲存實力,練出了一手做牆頭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團亂麻,他在槍林彈雨之中施展絕技,今日投張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換了多少個東家,結果最後他渾水摸魚,竟是趁機搶了個察哈爾省的省主席來做,比先前還要得意威風。
他的隊伍早就駐紮進了察哈爾的省會張家口,他也親自在那裡料理了許久事務,最後感覺“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啟程回了北平。北平城裡除了他那個充作全權代表的獨生兒子之外,再沒有誰能勾他的魂魄。至於小鹿——他願意對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裡也存了一點邪念,但還沒邪到要對著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禮總不回家,如今終於回來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嚇了一跳:“喲!”
“喲”完之後,他圍著小鹿轉了一圈:“臭小子,什麼時候長得這麼大了?”
小鹿做西裝打扮,上身是白色襯衫外面套了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