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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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兩天兩夜,樊宇整整兩天兩夜都不敢閤眼。他生怕一閉上眼,就錯過了可以用來分手的藉口,然而就算他熬幹了自己,也還是沒能找到遲鵬的丁點不妥。
“本來就難捨,本來就恨不得多看他幾眼,這樣的我,怎麼可能還找得到他的缺點?”樊宇注視著天花板,將六年來的點點滴滴又專心致志回味一遍,胸口疼的像針扎。愛了這麼久的一個人,愛進了骨血,愛進了靈魂,忽然間卻要生生從心頭剜去,然後還要騙自己說,這傷不深,不痛,也不會流血,肯定能夠痊癒。這簡直就像是傻瓜才會做的行徑。
不幸的是,小樊宇就是這類的傻瓜之一。他精心設計了一場讓人摸不著頭腦的彆扭,還以為這樣就能順順當當的一走了之。
“讓他恨我,恨我就不會來找我,”樊宇指頭一勾,把玩起手邊的畫筆,他從未放棄過繪畫,卻從未畫過那個人,“只要他不來找我,我就能欺騙自己說他負心了,這段情感就可以畫上句號了。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你只帶了五十塊錢回北京?”小駭客似乎並不願意他過久的沉浸在過去那段哀傷裡,撿了個最無關緊要的問題問。
“是,我把所有的東西,他送我的尋呼機,戒指,衣服鞋子,連同我那段時間打鐘點工賺的錢,都留下了,”可惜這個最無關緊要的問題,也沒能讓樊宇走出回憶,他依舊夢囈似地低訴,“他父親得的那個病,得花不少錢,而我能幫他的也就那麼多了。。。。。。”
“你回去了北京?後來呢?”小駭客輕嘆一聲,別無他法,也只能順著他的思路走下去。
“我沒回去北京。”
“啊?!!!”小駭客一下從椅子上蹦起來,“你沒回去北京?!”
“是,”樊宇把畫筆輕輕放在一旁,用鍵盤敲出兩個字“深圳”,“我買的是去深圳的車票。”
“你。。。。。。”
“我要斷絕他找到我的一切希望。”樊宇笑了一下,淚珠又掉出來,摔在桌案上,無聲無息。
小駭客那頭徹底陷入沉默。
不知名的遠處,又傳來那首依舊憂傷的旋律——
“不追問到底為什麼,是我最後的溫柔,想笑著附和說分開是好的,但我們卻怎麼一起哭了。
我捨不得,可是時間回不去了,愛你很值得,只是該停了,沒有我你要好好的。
我捨不得,最後一次抱緊你了,我們錯過的,錯了就錯了,不用擔心我,。。我。。走。。了。。。。”
“我媽媽支援我去深圳,”樊宇忽然打破了死氣沉沉的寂靜,“她以為我離開遲鵬,就能變回一個正常的男人。”
“然後呢?”小駭客目光變得敏銳起來,“她錯了?是不是?”
“不止是她錯了,我也錯了。因為我一開始,也和她抱有一樣的幻想來著,”樊宇的眉頭深深鎖起,“所以我們都被現實摔的很慘。”
“到底發生了什麼?”小駭客有些著急了。
樊宇卻沒察覺他的焦慮,直接端起酒杯,一飲而盡:“這大概是懲罰吧,是老天爺看不慣我沒有珍惜遲鵬,所以降下的懲罰吧。”
“你的眼睛。。。。。。”小駭客猛的一下從椅子上站起來,使勁盯住電腦螢幕,把桌子拍的山響,“你的眼睛裡為什麼是死灰一片?你到底遇到了什麼?!你說!!!”
“一個人,一個人而已。”樊宇抬抬手,示意他坐下,可小駭客仍然繃緊全身,像是要打架的貓。
“一個讓我現在身無分文,窮困潦倒,還負債累累的人,一個讓我認清楚因果報應的人。”
那年的深圳,燈紅酒綠,一片繁華,樊宇很容易就在一家生意興隆的酒吧裡當上一個服務員。一開始工作的還好,老闆管吃管住,薪酬也高,他很快就有了自己的第一筆存款。給父母寄回去一點之後,還能剩下些自己零花。這時候,有幾個同事閒聊,說起深圳的同志酒吧如何如何新鮮刺激,說的樊宇心動。他到底還年輕,對外界一些未知的事物存有天生的好奇心。何況,又是與同志有關的。
當天晚上,他就穿了件還算整齊的襯衫,找到了那家傳聞中的酒吧,在裡面轉了一圈,就有個男人站起來伸出手臂,要請他去酒店。
樊宇打量了那人一眼,他比遲鵬矮,比遲鵬瘦,比遲鵬不帥,普普通通的,乍看下去,甚至沒一點吸引人的地方。除了,那件還算體面的休閒外套。
這樣一個毫不出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