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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小罪……你幹什麼了?”
“我也不知道。”這是實話。
“戴著手銬的人,一般就是殺人放火了……”
殺人!我的心猛的一沈,難道五年前的事情暴露了?
夜願(三十八)。
不對不對,我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若是殺人憑他們的身份背景我怎麼還會在這裡小監獄所裡呆著,早就被凌遲處死了。
“看來是被我猜中了。”那人看著我的表情肯定的說。
“你是怎麼進來的?”我不敢妄自下結論,連忙轉移他的視線。
“想轉移話題?”他玩味的盯著我的眼,“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犯的是強姦罪。而且是男人。”
“恭喜。”我說,“比起強姦女人來,至少強姦男人的罪名輕得多。”
“要是姦屍呢?”
我正色,“人是你殺的?”
“不是,”他擺擺手,“不過那些警察以為是我殺的。”
可以料想的倒。
他漸漸地靠近我,問:“你不害怕?”
“不怕,這裡是監獄。”至少在這裡他不敢隨便做什麼。
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哈哈大笑,“我只對屍體感興趣。”
變態。還沒等他笑夠,鐵門一下子被開啟,一個人領著我出去,看來是到審問的時間了。
審問室看起來比看守所還要陰暗,因為有陰暗的人心。
只有兩個人,一個看起來是局長的樣子,另一個比較年輕的大概是記錄員,但有著不和年齡的成熟氣息。
局長示意我坐下,又讓帶我來的警察出去了。
“請問是藍嵐先生嗎?”
“是。”
先按兵不動,再想其中有什麼玄機。
“這個東西你認識嗎?”他遞前一塊玉。
我拿起來細細看了下,是凌夜給我的那塊,是被我當兇器的玉,看來此行兇多吉少了。
我放下玉,說:“認識。”
“是你的嗎?”
“是,不過我五年前丟了。”
局長微微一笑,“在哪裡丟的?”
“五年前的事早就忘了。”
“但是我是在你家水池中找到的。”
水池?難道說凌夜把它丟在了那兒?
“我剛搬進不久,你也知道三年前哪裡是凌家的房子。”
“對,我聽說是因為你的證據,凌家才會破產的。”
我皺了皺眉,“不是我,是他們咎由自取。”
“但決定性的證據是你提供的。”
“所以,”我懶得爭辯,“這能證明什麼?”
“這塊玉似乎修補過,裡面有血跡。”
“我丟的時候還是好好的。”
“我們化驗了裡面的血跡,發現這與五年前一宗殺人案有關。”
我挑了挑眉,說:“你懷疑是我乾的?”
“不是懷疑,”他輕笑,“是肯定。”
我面無表情的與他對視,這是一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