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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套頭面,有金朱翟三隻,牡丹步揺一對,圍鬢一個,耳環一副,還有一對金鐲子。一兩金是十兩銀子,所以這一套下來少說了也要三四百兩銀子,也算是林家最值錢的東西了。
下定的那天,林氏是特意和媒婆去的羅家,除了必要的禮物和禮金,林氏把這套首飾拿出去的時候,就連見過世面的羅老爺子也驚訝了一下,他也沒想到了林氏能拿出這樣的好東西。
羅老太太看著也高興,但同時心中想著要是這東西是自己家的就好了,以後給自己孫子娶親那多有面子!現在給了自己孫女也是不差的,可心中也還是有些可惜。
錢氏看那套收拾也看了好一會,是個女人都喜歡這樣的東西。這樣的頭面也只有她家弟妹章氏有那麼幾套,章氏當年為了示好還開口說送她一套,可錢氏有自知之明,不是不想要而是不能要,她可不能為著這樣的東西就給弟弟丟人,本來自己弟弟在老丈人家就有些矮了錢氏自己說什麼也不能拖自己弟弟後退。
不過,既然是林氏給的,這以後還是要跟著大妞回到林家的,所以羅老太太也只是可惜了,卻沒有什麼歪心思。錢氏怕大妞還小東西收不好,就自己替她保管,好在媒婆不在身邊,只有林氏和羅家幾個長輩在身邊也不怕被別人知道,起了心思。
林氏的重禮還是很有效果的,錢氏對林家滿意度上升了不少。錢氏原先有些看不上薛永昌,畢竟一個大男人,入贅是入贅,可什麼事也擔不起來,讓林氏一個婦人家家的忙裡忙外,要不是薛永昌待林氏還算不錯,錢氏真是不想搭理他。太不像男人了!
可現在看林氏一出手就是不菲,就知道林家很是有些家底。錢氏又覺得薛永昌這樣的人也是有好處的,不管事,性子軟,以後大妞進了林家和林氏處好了,這些家產不都是他們小兩口的,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能讓女兒過好日子,不挨餓受凍,錢氏對大妞的婆家就滿意了。
從頭到尾,沒一個去和大妞說的。一直到親事完全定下了,有了婚書,羅家了才通知了親朋好友,大妞也在那些嬸孃,伯母的打趣中知道了,前些日子那個來自己家吃酒的林家小哥哥就是自己未來的丈夫了。
大妞想著林志先斯文的動作和俊朗的外表,心中朦朦朧朧中有了一份喜歡,更多的是一個念頭,以後他就是要和自己生活一輩子的良人了。
笨笨看了全程,對著現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了最直觀的的感受,同時更下定決定要好好的讀書,古代的女子太苦了,自己可是有三個姐姐,除了要老天保佑自己姐姐們遇得良人,生得貴子,最為重要的是要有所依仗,而他作為羅家的男丁,是她們在婆家的後盾。
笨笨忽然覺得亞歷山大,路漫漫其修遠兮,他將上下而求索。
有了壓力,笨笨就勤快了。他抓周時的那本書可一直都放在他那兒,沒事的時候,他就拿著看,可惜啊,就算他以前也算是個知識分子,可沒標點的繁體字真不是他的菜,他連蒙帶猜的也只能算是半個文盲。
笨笨憂鬱了,不是說穿越人士都能大殺四方,無往不克的。現在他成了文盲這是鬧哪樣啊?難道上天是要告訴他,就因為他是投胎的,所以待遇不同,要不要這麼差別對待啊?
錢氏看著笨笨沒事就喜歡拿著書看,雖然那模樣很有趣,可錢氏從沒想到自己的兒子能看懂,都當小孩子胡鬧,她把書給笨笨就是讓他不要鬧了。
直到羅寶根有天晚上看到,很是稀罕了一番,他拿著那本啟蒙的氣節歌,看著笨笨目不轉睛的看著那本書,心中好奇,指著書中的一個“白”露的白字,說道:“白。”笨笨看了看羅寶根,喊 了聲“白!”
羅寶根為著自己兒子的聰明勁高興了一把,那天晚上就隨性的教了七八個字,還是錢氏抱著笨笨去睡了,羅寶根才意猶未盡的休息去了。
當然了,羅寶根雖然教了笨笨識字,那也是抱著好玩的態度,教小孩子特別是才兩歲不到的孩子,羅寶根才不指望笨笨能記著,只要笨笨能跟著他念就很不錯了。於是,羅寶根教上了癮,每天都要給笨笨念幾個字,看著笨笨從口齒不清到能清楚的跟著說還是很有成就感的。
而在這項識字的親子活動進行了兩個月後,笨笨覺得自己可以小小的給他爹一個驚喜,於是在羅寶根和他在一起,拿著書準備再讀幾個字給笨笨聽聽,笨笨指著羅寶根第一次教的“白”字,說道“白”
羅寶根看著笨笨清楚的說道那個;“白”字,心中雖然有些奇怪,也以為孩子瞎說的,並不在意。
笨笨看他爹一點也不驚訝,讓